国务院国资委2月23日表示,“十三五”期间我国国有企业改革全面发力,实现了“三个历史性突破”:一是全面完成公司制改制,从法律上厘清了政府与企业的职责边界,使企业独立市场主体地位从根本上得以确立。据悉,以前企业是按照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注册的,在这期间推动了公司制改革,现在全部用《公司法》来规范国有企业。二是首次实现了国有企业的功能分类,有效解决了过去工作中存在的“一刀切”问题,实现了分类改革、分类监管、分类发展。三是总体解决企业办社会和历史遗留问题,有力解决了长期以来政企不分、社企合一等问题,使国有企业更加公平地参与市场竞争。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张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