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医学证明》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相关规定,由医疗保健机构依法出具的新生儿出生医学信息证明,主要用于证明新生儿出生时的健康及自然状况、血亲关系。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出生医学证明》已逐渐成为重要的法律证件,并承载着越来越多的社会功能,成为户籍登记机关进行出生人口登记、新生儿获得国籍、接受保健服务的医学依据和凭证。
作为“人生第一证”,具有重要意义。门诊部你问我答为您科普如下:
宝妈
护士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办理出生证需要去哪办理?
美小护
您好!我是和平医院门诊部的导医,很高兴能为您服务!
在医院门诊一楼东区出生医学
证明办理处办理,门牌号为
135,大厅有详细的标识,如果不清楚会有导医帮您。
宝妈
到时候我需要带什么资料呀?
美小护
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
以及父母双方有效身份证原件
及复印件,还有母亲的出院证,如果没有出院证,可提供结算单据。
宝妈
我还没出月子,能不能让我爱人去申办?
美小护
可以的,领证人必须是孩子的
母亲或者父亲,其他人不能代领。
宝妈
孩子能不能用小名起?
美小护
不好意思,孩子的名字登记后
将不能更改!
您来到医院后,要填写您所带的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核对信息是否正确,确认后均不能更改,确认后签字生效。
宝妈
什么时间能办理?在哪办理?
美小护
出院后方可办理,一个月内必
须完成出生证的办理。办理时
间为每周二、四的上午,地点
是门诊大厅一楼东135号。
宝妈
如果弄丢了,怎么补办?
美小护
一定要保存好,否则非常麻烦!
需要提供一系列资料,再申请补办,咨询电话2239525
宝妈
好的,谢谢啦!
温馨提醒:
一定要妥善保管出生证明,补办流程如下:
补办流程
一、需提供的资料
1、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户口本等)
2、原签发机构(接生医院)提供的新生儿分娩信息(病例复印件,加盖医院公章)。
3、原签发机构(接生医院)提供的签发档案记录。
(1)原《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或存根复印件(需加盖医院公章)。
(2)手写的《出生医学证明》需到最初上户的派出所复印《出生医学证明》存根,复印件签“户口专用”章。
注:2014年之前出生的新生儿、健苗网中无分娩信息需补办《出生医学证明》的夫妻双方,请在原分娩单位补录分娩信息后,在原《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或存根上备注已建档并加盖公章。
4、新生儿父母或其监护人亲笔签名的《出生医学证明》丢失承诺声明书或公开发行报纸刊登的作废声明(长治日报、上党晚报)。
5、未落户的新生儿,提供父母双方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该新生儿未落户证明。
6、已落户的新生儿,提供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7、其他需提供的材料。
二、有下列情况的,需提交补充材料:
1、新生儿父母离婚的,取得抚养权的一方提供有效证件申请补发。提供离婚协议和离婚证,或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原证记载父母双方信息的,变更信息内容不包括删除另一方信息。
2、新生儿父亲或母亲因死亡、失踪、羁押或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等原因无法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的,可由其法定监督人申请换领。还需提供新生儿父亲或母亲死亡、失踪、羁押或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佐证材料(包括:死亡证明或死亡人员户口注销证明、法院宣告死亡、失踪的证明材料和服刑人员所在的监狱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申报及办理地点
1、周一至周五工作日办理。
2、办理地点:长治市潞州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医务科(302室)。咨询电话:2239525
3、办理时限:在受理补发申请后,按规定审核相关材料、条件符合、手续齐全、经审核无异议的,5个工作日内签发。对材料不齐全的,应一次性告知需补齐的材料。
经审查不符合签发条件的,不予签发《出生医学证明》。
四、注意事项
1、根据规定,补办《出生医学证明》中的信息与原证信息一致。
2、办理时需新生儿父母同时在场(符合第二条中第1、2项情况的除外)。
五、相关申请(办理时,现场填写)
1、父母的补发申请审批表。
2、《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登记表。
3、《出生医学证明》丢失承诺声明书(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书写,须新生儿父母或其监护人亲笔签名并按手印)。
本流程依据《山西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2021版)制定,从2021年3月20日起执行。
(来源: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
(责任编辑:张文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