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办理建设工程法律业务操作指引二
第二部分 建设工程招、投标第 16 条 招标文件16.1施工招标的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工程的特点和需要,自行或者委托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律师应注意招标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须知,包括工程概况,招...
第一部分 概念第 1 条 制定目的本操作指引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起草,其目的是向律师提供办理建设工程法律业务操作方面的借鉴经验,并非强制性或规范性规定,仅供律师在办理建设工程法律业务时参考。第 2 条 概念界定本...
第一部分 概念第 1 条 制定目的本操作指引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起草,其目的是向律师提供办理建设工程法律业务操作方面的借鉴经验,并非强制性或规范性规定,仅供律师在办理建设工程法律业务时参考。第 2 条 概念界定本...
第四章 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第七节 建设工程工程款的确认和支付第 77 条 一般规定工程价款由合同价款和合同追加价款组成,按支付时间不同分为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和保修款。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条件按期足额...
第三章 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第 56 条 合同签订地的司法认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合同约定的签订地与实际签字或者盖章地点不符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约定的签订地为合同签订地;合同没有约定签订地,双方当事人签字或...
第二部分 建设工程招、投标第 26 条 询标律师应注意,评标委员会不得向投标人提出带有暗示性或诱导性的问题,或向其明确投标文件中的遗漏和错误。评标委员会可以用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对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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