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关注头条号:上海居住证积分指导
私信“你好”,汪老师将为您量身定制最符合您自身情况的居住证积分方案,并有数千人的学习交流群等待您的加入~
窗口续签
《上海市居住证》的有效期为一年,每年签注一次。申请办理《上海市居住证》签注手续时,签注当月符合申请当月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境内来沪人员,可以依据本办法予以签注。
持证人应当在其《居住证》有效期到期前30日内,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签注手续。
持证人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在60日内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恢复。
自动续签
第一:社区民警、或社区工作人员会通过上门走访(或者电话)、核实具体居住地址是否发生变化.如果与原本居住证登记信息一致的话,就符合系统自动比对的先决条件。
一般情况下,第一步核实完之后确认没有变化,回访人员当时即会帮申办人直接操作后台进行续签。(如未直接续签,将进入下一步审核)
第二: 居住证自动签注系统将二次比对持证人的居住地址、就业情况、联系电话等状态是否也未曾发生变化.“比如有些人是投靠类居住证,投靠人是否健在,婚姻是否存续,都是需要核实的. “
第二步系统自动审核申办人剩余的相关信息,如未有变化将自动续签,如有信息不对称,那么系统将发送短信至申办人手机上,提示居住证自动续签失败、原因,请及时前往窗口做信息变更、并续签。
(目前上海市居住证系统已经与人保局、民政局、社保中心等单位共享实时数据,因此能做到基础信息精准判断.)
注意:如在到期当天未收到居住证自动续签的短信,请及时到社区窗口办理续签。
窗口续签材料
1、填写申请续办表
2、申请人现居住地址与居住登记地址不一致的,应当提供相应的在沪合法居住证明:
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自购住房的,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居住在单位、学校集体宿舍的,提供单位、学校人事或者保卫部门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
居住在近亲属自购或者租赁住房的,还应当提供相应的亲属关系证明。近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同胞兄弟姐妹。
3、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注:公民身份证出现地址、姓名变更需要开具户籍证明(户籍地派出所开具)。公民身份证号码变更你的还需提供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公民身份证号码更正证明》。
窗口续签流程
1 、材料提交社区服务受理中心
携带好材料到房屋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交,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收到申办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出具受理凭证;对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补齐材料,并将申请材料退还申请人。
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在居住证信息系统中登记信息、拍照,并出具《居住证》受理回执。
2、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定
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当自收到申办信息、申办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就业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核定。
经核定符合办理条件的,通过居住证信息系统通知制证。;不符合办理条件的,经核定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应当出具书面意见,交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 、公安部门核定
公安部门应当自收到申办信息、申办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投靠、就读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核定。
符合办理条件的,通知制证;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出具书面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告知申请人。
4 、审核通过同意签注
各部门审核通过后予以签注,签注期限自《居住证》受理或签注之日起1年计算。
为方便来沪人员,做到一次办理,对投靠、就读的持证人办理签注时,通过居住证信息系统与实有人口信息数据库的比对属实的,符合条件的实行当场签注。
对就业、投资、开业人员,一是通过公安、人保对有效期限届满人员信息提前比对、数据交换,实现当场签注。
在互联网上开通了预约签注,经比对核定同意后,再通知本人到社区办理当场签注。对居住地址发生变化或对网上比对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应当提供书面证明材料,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申请人在办理签注时,应提供在沪居住地址信息和就业信息。经人保、公安部门核定同意后,给予签注。
办理时限及费用
1.办理时限
上海市居住证需要通过多部门审核认定,资料齐全情况下,最多30日内可以办理完成,领取居住证。
2.办理费用
《上海市居住证》工本费的标准,由市财政部门、市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核定,新办理免收工本费。
居住证办理地点
街道办事处、镇(乡)人民政府设置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受公安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委托,具体承担居住登记、《居住证》办理工作.人才服务中心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委托,具体承担《居住证》积分办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