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生效的裁判文书代表着国家管理过程中的强制力,裁判文书的权威不容挑衅,谁若挑衅,必将粉身碎骨。
在司法实践中,我们经常看到被告输了官司想尽办法逃避债务,这样的人被我们称为老赖。本文就是要讨论一下,依照法律规定,对老赖的终极惩罚到底有多重。
法条速递:《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以下简称“拒执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谁会犯拒执罪
一般来说,拒执罪的犯罪主体多为被执行人,但也包括担保人和协助义务人。
2、拒执罪的处罚及影响
拒执罪属于刑事犯罪,背叛拒执罪至少意味着:第一,当事人可能会受到最高7年的刑事处罚。说白了这是要坐牢的,不同于司法拘留,最多15天就出来了;
第二,当事人被判拒执罪,再也不能开出无犯罪记录的证明了,即便是缓刑,罪责仍在。这种情况无论本人还是自己的子女,想进体制内成为公务员或事业编人员政审基本就刷掉了,就算是进一个正规点的国企或银行也不太可能了,要入党就更别提了。而且这个犯罪记录要背一辈子,永无重见光明之日,说到这,老赖是不是已经开始抖上了呢。
3、哪些情形构成拒执罪
我们列举一些在司法实践中常见的情形(1)针对财产的犯罪行为,包括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或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等;(2)有协助义务,拒不协助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3)收到立案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后拒绝报告或虚假报告财产的情况,经采取罚款或者拘留等强制措施后仍拒不执行的;(4)拒不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票证或者拒不迁出房屋、退出土地,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5)阻碍执行工作的,包括阻碍执行人员进入执行现场、聚众哄闹、冲击执行现场,对执行人员进行侮辱、围攻、扣押、殴打,毁损、抢夺执行案件材料、执行公务车辆和其他执行器械、执行人员服装以及执行公务证件;(6)伪造、毁灭有关被执行人履行能力的重要证据,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他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妨碍人民法院查明被执行人财产情况的。
以上情形都属于常见的法定拒执罪认定情形。
4、要追究被告的拒执罪应当走哪些流程
拒执罪属于刑事审判流程,与我们民事执行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首先,我们来分析一下完整顺畅的流程: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的行为构成犯罪,将案卷材料,证据材料等整理完毕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完毕后,交于检察院公诉部门。
检察院公诉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如符合公诉条件,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法院依法做出判决。
司法实践中,前述流程涉及多部门合作,实践起来往往并不顺畅。所以,2018年最高法发了一个通知,核心意思就是人民法院或者申请执行人向公安机关移送拒执罪线索材料、控告材料,公安机关不予立案、不予接收材料、不出具书面文书的,人民法院可以以自诉案件立案审理。从这我们可以看出,法律为拒执罪的自诉留了一个便捷且可行的口子。
5、有没有经典案例可供参考一下
当然有,我在裁判文书中进行了大量检索,对部分案例我们进行一下总结和点评。(1)莒县某法院判决张某赔偿于某经济损失10.5万元,张某在获得19万元拆迁补偿款的情形下仍不履行义务。法院、公安局、检察院密切配合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2) 江苏滨海某法院作出民事裁定将被执行人严某所有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给申请执行人王某,折抵案件全部标的款。裁定作出后,被执行人严某仍占有该房屋,拒不搬出,并多次撕毁封条。王某遂启动“自助”模式,以严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向滨海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最后判决被告人严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案例很多,不一一展示。
6、最重要的写在后面
拒执罪的定罪核心是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这里说的有履行能力包括有部分履行能力),那么我们收集证据的重点也是有履行能力的证据,其次的拒不履行的证据,如果走自诉程序还要收集自己的人身、财产受到侵犯的证据。
观察拒执罪的判例,我们发现多为缓刑,这是因为在判决生效前被执行人基本会履行完毕且求得申请人的谅解。从这个角度看,这些老赖何必呢,明明履行完毕还要背负一个刑事判决处罚,还是乖乖还钱性价比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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