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百度是国内最着名的搜索引擎巨头,没有之一,早在2008年就已经第一次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百度百科介绍:
百度拥有数万名研发工程师,这是中国乃至全球都顶尖的技术团队。这支队伍掌握着世界上最为先进的搜索引擎技术,使百度成为中国掌握世界尖端科学核心技术的中国高科技企业,也使中国成为美国、俄罗斯、和韩国之外,全球仅有的4个拥有搜索引擎核心技术的国家之一
木秀于林,盛名之下,觊觎者众,在商标侵权案件中,出于巨大的商业利益,搭便车、蹭名牌行为并不罕见,对于百度来说,也是司空见惯的事情,比如百度烤肉,百度汽车、百度租车、百度健身、百度酒吧等等,这些搭便车的经营者有的已经被百度起诉并且宣判了,有的正在起诉中,有的还没有起诉,浑水摸鱼搭便车的这么多,除了商业利益利令智昏之外,本质原因还是经营者对于知识产权的不重视。
当然,任何事情总有例外,有时候的一些商标搭便车,蹭名牌的侵权行为也会出现在商标代理机构身上,这种监守自盗的行为让人大跌眼镜。
据悉,2007年温州的一家商标代理机构成立,注册的公司名字是“瑞安市百度商标代理有限公司”,之后微信公众号、公司门头、牌匾上全部使用的“百度商标”、“要商标,找百度”等字样进行使用宣传,2020年被百度获悉后在当地的工商部门进行了投诉举报,“瑞安市百度商标代理有限公司”随后改名为“温州富和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2021年百度关联公司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正式向法院提起诉讼,
百度的诉求是:
第一,重新认定百度名下的第1579950、4096733号商标为驰名商标。
第二,被告停止损害其商标权。
第三,道歉并赔偿510万元。
富和知识产权公司认为:
第一,公司成立于2007年,是年,百度还未被认定为驰名商标,且涉案侵权商标并未在45类(知识产权)注册,公司在当时也是合法注册登记。
第二,公司从事于商标注册,业务不与百度业务重合,且规模较小,不会让公众产生混淆。
在庭审中百度提交了自己的品牌知名度证据和被侵权行为的事实证据,知名度证据包括:市场份额情况、持续使用情况、宣传推广情况、获奖荣誉和驰名商标保护记录等。被侵权行为证据包括:微信号、公众号、海报宣传字样“商标注册.就找百度”,公司门头、牌匾的“百度商标”字样等等。
最终法院认为:
第一,没必要把两个涉案商标都认定为驰名商标,将百度公司2001年5月注册的第1579950号百度商标认定为驰名商标即可。
第二,认定第1579950号百度商标在被侵权行为发生的2007年已符合驰名商标的认定标准,可以获得跨类别保护。
第三,因此富和知识产权构成了对百度的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
2022年8月,法院做出一审判决:
一、被告立即停止侵害第1579950号“百度”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停止在涉案微信公众号的二维码中使用“百度商标”,停止在涉案微信公众号的海报中使用“商标注册·就找百度”的字样,停止在涉案微信小程序的海报、门头、牌匾上使用“百度商标”“要商标,找百度”的字样,停止在涉案微信公众号中使用名称为“瑞安市百度商标代理有限公司”的账号,停止在涉案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文章中使用名称为“瑞安市百度商标”的作者名称;二、被告温州富和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共计600000元;
出来混迟早要还的,有很多事情走出第一步的时候其实就已经注定了结局,这个案件的罕见之处在于商标侵权方是一家商标代理机构,侵权的时间跨度也比较长,从2007年到2021年,这是很不符合常理的,或许是被利益蒙蔽了双眼,屠龙者成为恶龙,就如同判决书里面描述的那样,知法犯法,恶意程度明显。
商标无小事,对于我们企业来说,一定要考虑长远,既要做好商标的前期布局,未雨绸缪,又要尽量在商标名称构思上规避著名商标,防止搭便车、蹭名牌,最后要说的是在品牌运营上根本没有捷径可走,只有把自己的产品和服务一步步做好,才能真正建立起来自己的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