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恋爱的过程中,男女双方常常产生各式各样的矛盾。通常在我们遇到矛盾时,希望用沟通的方式解决,而不是因矛盾横生冲突,否则对双方来讲是严重的心灵伤害。然而,你可曾想过,情侣吵架会引发凶残的命案?
唐山发生这样一起令人无比愤怒和惊恐的事情,男子与女友起争执,驾车将她撞倒碾压致死,场面十分残暴。从现场视频可以看出,该男子对昔日的女友应当抱有非常强烈的恨意,且他的心态已经不属于正常人的范畴。
案发时,该女子正在她所在的工作单位——一家游泳馆附近,然而正在行走时,男子突然驾车追赶并将她撞倒。附近的行人发现后,立马过去搀扶起女子,准备把她暂时转移到安全的地方,然而令人无法置信的是,该男子没有停止撞人,一边怒吼一边再次冲向了女子及帮忙的两个路人。
路人们见到开车的男子已经情绪失控,当即吓得赶紧闪躲,因此女子再次被男子碾压,此后他又第三次撞过去。直到现场人越来越多,他才驱车离开,而女子在送医后,因抢救无效而死亡。
事后,男子已经被公安机关逮捕归案,他与被害人属于情侣关系,是因为恋爱纠纷导致了命案。官方尚未给出明确的杀人动机,个别媒体流传出一个关于两人矛盾点的传言。撞人男子此前似乎是有妇之夫,与这名女子为地下情人关系。在男子为了她净身出户后,女子却并没有与之结婚的意思。男子认为女友嫌弃自己贫穷,遂产生了报复的心理。
不论这一说法究竟是否属实,男子当街故意撞人的行为都是非常恶劣的。《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男子反复撞人的行为导致受害者死亡,已经涉嫌故意杀人罪。
他杀人的行为不仅属于犯罪,而且还是故意杀人中情节非常恶劣的情况。首先,从案发状况来看,他致被害人死亡的意图是非常坚决的,尽管有他人从中劝阻,都无法让他打消杀人念头,说明他的主观意图非常之恶劣。
故意杀人罪量刑的其中一个要素就是行为人主观恶意的深浅,像临时起意、激情杀人、杀人后有挽救、悔过、自首情节等,是犯罪恶意程度较低的情况;而像本案中该男子反复多次实施杀人行为,因泄愤而实施过激手段等,属于犯罪恶意程度较重的情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写道:……二、准确把握和正确适用依法从“严”的政策要求:6、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中的从“严”,主要是指对于罪行十分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应当判处重刑或死刑的,要坚决地判处重刑或死刑;对于社会危害大或者具有法定、酌定从重处罚情节,以及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的被告人,要依法从严惩处。在审判活动中通过体现依法从“严”的政策要求,有效震慑犯罪分子和社会不稳定分子,达到有效遏制犯罪、预防犯罪的目的。
唐山男子与女友起争执,驾车将她撞倒碾压致死,场面十分残暴。像本案的男子,他除了主观恶性深以外,还存在社会危害性大的情况。他当街撞人,对在场的路人造成了严重的心理伤害,并且对那几名劝架的路人来说还存在人身安全威胁。为了复仇,他在正在营业的游泳馆前面驾车横冲直撞,已经不仅仅导致被害人死亡,其行为很有可能致使无辜的路人被牵连受伤。因此,他的罪行是很严重的,对社会的危害性极大,很可能会被从重处罚。
从本案的情况来看,男子本性之中带着暴力倾向,这也是我们日常生活中谈恋爱、结婚时需要格外留心和注意的情况。具体来讲,如果一个人在与人交流时非常暴躁,一件小事就可以使之愤怒,那么即便在感情非常要好时,也会显露出端倪,比如吵架的时候言语粗俗、动不动就以伤害身体作为威胁。
另外,如果在谈恋爱的时候,伴侣已经出现了施加暴力的情况,那么一定要尽早离开,因为恋爱时的冲突与矛盾可能只是冰山一角,等到结婚时的家庭暴力才真正让人绝望。尤其是恋爱中的女性,更应当注意保护自我。
如果在与人交流的过程中,自己感觉到脾气较为暴躁,无法控制自我,最好的做法是学会适应“非暴力沟通”方式。其实性格的养成大都在童年时期,那些暴躁的人,很多都是受了周围人的影响,比如家庭中存在家暴的家长,或者家长未能给孩子起到引导作用,使其性格自由发展,又或者被社会人士影响,逐渐染上了暴力倾向。
无论是遭受暴力的一方,或是施加暴力的一方,在恋爱时期,发生肢体冲突后,可以选择通过求助相关的调解组织,也可以请双方认识的朋友进行劝导,如此才能将更严重的后果扼杀在摇篮中。
(文章《回顾唐山男子与女友起争执,驾车将她撞倒碾压致死,场面十分残暴》,部分图片为网图;禁止转载、抄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