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条创作挑战赛#当我们独立面对国家强大的司法机关时,会显得格外的渺小、无助。国家司法体系的进步,使《国家赔偿法》就成为保护我们个体的最有力武器。
只要是国家行政机关或者国家刑事司法机关侵犯法人或者公民合法权益时。违反《国家赔偿法》第17条、18条之规定,都应当依法赔偿受害人的损失。
常见侵犯人身权的案由都有哪些呢?
在日常生活中,也许我们会遇到这些情况,都是属于侵犯人身权。
例如:1.遇到行政执法机关工作人员违法继续盘问、强制传唤、拘留审查而限制其本人人身自由的;
2、刑事执法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法定条件、程序和时限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其后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3、行政(刑事)执法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法定条件、程序、时限拘留涉嫌违法当事人的;
4、行政(刑率)执法机关工作人员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人员人身伤害、死亡的;
5、行政(刑率) 执法机关工作人员殴打、虐待涉嫌犯罪人员造成人身伤害、死亡的,唆使、放纵他人殴打、虐待造成第三人人身伤害、死亡的;
6、刑事执法机关工作人员刑讯逼供、暴力取证造成人员人身伤残、死亡的;
7、行政(刑事)执法机关工作人员违法造成人身伤害、死亡;
8、行政(刑事)执法机关工作人员在执法工作过程中,未依法救治受伤或者患病的在押人员、涉案人员造成人员人身伤害、死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