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埔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共二十余人到高陂镇党溪村强制执行占有物返还纠纷一案,将被侵占的农田林地收回,返还给申请执行人复垦复绿,用法治守护好大埔红色苏区的绿水青山,助力乡村振兴。
据悉,2017年3月,时任原告大埔县高陂镇党溪村某村民小组组长擅自与被告大埔县某公司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合同约定原告将位于大埔县高陂镇党溪村根竹窝石壁山的山地、林地、溪滩地等土地租赁给被告作石场开采开发用地,基于该合同,被告占有并使用了合同约定范围的涉案土地。2017年9月,原告向大埔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该《土地租赁合同》无效,经一审、二审及再审程序后,该合同被判决为无效。但由于被告一直未拆除涉案林地上的相关附属设备设施,仍占有使用涉案土地。2021年1月,原告向大埔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被告返还涉案土地。经审理,法院作出如下判决:被告大埔县某公司应在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返还原告大埔县高陂镇党溪村某村民小组的涉案土地。但由于被告迟迟未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原告遂向大埔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大埔县人民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腾退通知书、预处罚决定书等,执行干警多次到现场勘察和耐心劝说被告,并给予被告足够的腾退时间,但被告仍未履行返还义务,法院遂决定依法强制执行。为确保此次执行行动顺利开展,大埔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提前做好风险评估,制定详细的执行方案,周密部署执行行动。8月18日上午,执行干警前往执行现场,在烈日炎炎下立即投入强制执行工作,各司其职、强力推进,整个执行现场依法有序。经过11个小时的努力,案件顺利执行完毕,大埔县人民法院将被侵占的涉案林地返还给申请执行人。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该案依法强制执结,再次彰显了大埔县人民法院破解执行难的信心和决心,有力地维护了大埔的生态环境建设。大埔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加大打击侵占山地、林地等行为力度,用法治力量推动复垦复绿,助力大埔苏区乡村振兴发展。
【全媒体记者】马吉池
【通讯员】张俞柳
【作者】 马吉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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