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亲属是个比较专业的法律用语,这在不同性质的诉讼活动中诉讼地位不同,且诉讼权利也不同,姥姥、姥爷是外祖父母,爷爷、奶奶是祖父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有关用语的解释......
(六)“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1988年1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第十二条规定:民法通则中规定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相关规定: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1991年5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499次会议讨论通过)第十二条规定: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其提起诉讼的近亲属为原告。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2000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和其他具有扶养、赡养关系的亲属”。
《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8号)第二条规定:本规定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这说明在我国的法律中,民事法律和行政法律中的“近亲属”的涵义是一样的,均是指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而刑事诉讼中的“近亲属”的范围要小一些,只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