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接到几个当事人的电话咨询,涉及到诈骗、开设赌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几个案件,聊了案情后,就会问能判几年,能不能减轻处罚或不受惩罚吗?我都不知道该如何去回答,最后还是给了这样的回复:这个罪名如果说能判几年,可以在百度上输入“刑法”查询一下该罪名的量刑幅度,能不能减轻处罚或不受惩罚,需要具体了解案件后,才能作出分析。
今天是周末,写点刑事案件中律师能起到的作用:
一、确实涉嫌犯罪,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帮助当事人争取到相对公正的结果
1、在“黄金37天”内积极会见了解案情,对于犯罪情节较轻或证据可能不充分的案件,积极与司法人员沟通,争取不批准逮捕;
2、在审查起诉阶段,积极与家属沟通,通过退赃退赔或企业合规整改,出具没有社会危险性等相关材料,通过检索类案不起诉案例,增大不起诉的可能性;
3、在开庭审理阶段,善于运用法律基本原理对案件进行分析、判断,通过检索类案判例总结出承办法官的判案规则。
二、确实不构成犯罪。
1、律师“屈服”的案件。很多家属听到能做无罪辩护时,非常高兴,但是说实话,做无罪辩护在与家属、嫌疑人沟通的过程中是很艰辛的。
我有一个案件,会见嫌疑人后,我就觉得批准逮捕的可能性不大,但最终该案还是移送到法院开庭审理了。该案阅卷后,我就发现该案证据链不完善,在开庭审理中,是不能达到指控的犯罪证据确实充分。但司法机关给予嫌疑人的量刑建议为“实报实销”——就是羁押了多长时间,就判多长时间,嫌疑人心动了,家属也心动了,最后我也“屈服”了。
2、确实不构成犯罪,该怎么做:
针对公诉机关对被告人的指控,辩护律师可以选择的基本抗辩方法是:案件事实辩护、证据不足辩护和法律适用辩护。在案件事实辩护中主要是不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的辩护和阻却违法性事由辩护。在证据不足辩护中主要从“孤证”不能定案、排除不合法、不真实、与案件无关联的证据、证据不能构成证据链不能定案、证据不充分不能定案。在法律适用辩护中对控方提出的事实认定不持异议,但根据罪刑法定原则,被告人的行为并不符合公诉机关指控罪名的具体法律规定,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总这,律师在接受委托后,要积极的去会见,疏导排解当事人和家属的焦虑情绪,让当事人知道涉嫌罪名的法律规定及程序性规则,积极与家属沟通,安抚情绪,降低意外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