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发票、住院收据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的治疗费,交通事故额赔偿项目的法定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受害人住院期间或出院后,不要擅自到其他医院就诊,如确定到其他医院就诊,请让第一次住院时的医院开具转院证明,如果没有转院证明,可能导致法院不支持第二次住院的医疗费,到时候受害人就要自己掏腰包了。
律师提示:后续治疗费也是医疗费的一种,其实际发生可能要一段时间之后,包括二次手术费(即取内固定物如钢板、钢钉所产生的费用)、后遗症(一般会在3-5年或8-10才发生)、并发症发生的费用、合理的后期整容费(根据实践经验,美容医生建议疤痕需六个月以上才能整容)。当然,有些当事人是不存在后续治疗费的;有些当事人可能恢复不好,还需要在6-10个月左右做植骨手术等。
后续治疗费可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必然会发生的费用,也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比如骨折病人最关心的二次手术(取钢钉、钢板手术)费用问题,如果有医院开具的证明或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结论,可以在第一次起诉的时候要求一并赔偿。如无证明或证明不能得到支持时,则可进行第二次诉讼。第二次诉讼时以实际发生的医疗费为准。(第一次一起起诉二次手术费的优点是一旦法院支持,拿钱快,可与伤残赔偿金等其他费用一起受偿。缺点是支持的只是二次手术费,其他因做手术而产生的损失费用,比如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因无法提供票据而无法得到支持,还有如果真做二次手术时一旦发生意外,再次求偿可能有风险。第二次起诉二次手术费的优点是所有费用,实报实销,所有的实际损失提供相关票据后能得到赔偿。缺点是需要等二次手术实际完成后才可以主张。)
后续治疗费的赔偿是很多受害人,特别是和解结案的受害人最容易吃亏的地方。因为和解结案的受害人,基本上无法再行起诉要求赔偿。
由于法律规定人身损害类赔偿案件的诉讼时效是一年,而后续治疗费往往都是一年或者几年后才会发生,如果等到后续治疗结束后统一诉讼的话,又有可能会因为超过诉讼时效难以获得赔偿的风险。
建议伤者最好在出院时要求医生在诊断证明书上写出明确建议,然后通过专业律师争取法院的一并支持。即使第一次诉讼未获支持,只要有了第一次的裁判结果对受伤害的事实予以确认,那么无论经过多长时间以后所产生的后续治疗费,都不必担心诉讼时效的问题。伤者只需要在实际费用发生后尽快再行起诉,因后续治疗新产生的费用都会获得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