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首、坦白、立功在刑法主观题中的考察方式和注意事项(9.17蔡雅奇脱口秀文字版整理)
大家好,今天给大家录制讲解一下关于自首、坦白和立功的话题。
首先,这是刑罚论这一部分大家在主观题当中唯一需要掌握的三个量刑情节,其他的,如主刑、附加刑、死刑、缓刑、减刑、假释、数罪并罚,大家都不需要学习,也不需要了解。
在主观题考试当中,我们只需要知道自首、坦白和立功三个考点就可以了,尤其是自首和立功。这是第一个。
第二,自首的特点是交代了自己的罪行,自己的罪行,既包括自己的所有罪行,也包括同案犯的罪行。那么,如果共同犯罪人之间只交代自己的罪行,那不能叫自首。
三,立功的特点是揭发了他人罪行,与自己无关的时立功,那么同案犯之间互相揭发不是立功,而是自首,但同案犯之间相互抓获的,比如说带领司法机关抓同案犯是立功。立功分为两类,一个是一般立功,一个是重大立功,所以重大立功是指被揭发的犯罪有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的刑罚。
第四,坦白的核心特征在于被动归案以后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罪行。那么自首和坦白的区别在于:自首是主动归案后如实交代自己的罪行,坦白是被动归案以后如实交代自己的罪行,这是关于自首坦白和立功的一般的考点。由于时间关系,毕竟是主观题的阶段,我就不再给大家一一展开,请大家结合之前的学习内容,包括蔡老师的精粹的讲义进行学习,我相信几分钟就能搞定。
这里要提示一下,毕竟我们现在是主观题的考试阶段,如果在主观题当中考自首、立功坦白,大家一定要写:甲成立什么罪的自首、乙假针对什么罪成立立功、丙针对什么罪成立坦白。千万不要笼统地说甲成立自首、乙成立立功、丙成立坦白,这是第一个。第二,只要写自首,坦白立功,就应当写它们该怎么处罚。你要止只写甲针对盗窃罪成立立功,这是没有分的。一定要写立功,该怎么处罚。你如果仅仅写甲成立抢劫罪的自首,是没有分,一定要写自首之后该怎么处罚,因此一定要记住了,当你写完什么自首、什么立功、什么坦白之后,一定要写该怎么处罚。确切地说,自首和一般立功都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重大立功是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坦白是可以从轻处罚,因坦白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这就是今天给大家讲的自首、坦白和立功在主观题考试当中的出题角度。首先给大家宏观介绍了自首、坦白、立功的各自特点,详细内容请大家自己去掌握。第二,在主观题考试当中自首、坦白、立功,万一考了该怎么办?第一要针对什么罪?成立什么罪的自首、坦白、立功。第二,写完自首、坦白和立功以后,一定要写该怎么量刑,该怎么处罚。知识点不算难,但是非常重要,我们的很多分数就来自于这些细节。今天我在哈尔滨,天冷有点感冒,但是早上跑完步之后感觉感冒好多了,我想是不是应该再喝点白酒,感冒就能彻底消除了?明天我们继续。
编辑于 2019-0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