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4月25日讯(记者 赵晓雯) 25日,中共中央宣传部就新时代立法工作的成就与进展举行新闻发布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经济法室主任岳仲明表示,刑事法律承担着惩罚犯罪、保护人民的重要功能,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具有基础性、保障性的地位。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刑事法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和预防惩治犯罪的新情况和新需要,不断修改完善,取得了一系列的重要进展,充分反映和体现了新时代刑事立法的重要性和刑事立法新的历史特点。
岳仲明介绍,在完善惩治犯罪的刑法规定方面,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通过了刑法修正案(九)、刑法修正案(十)、刑法修正案(十一)三个刑法修正案,对刑法的有关规定作出法律解释,在反腐败、金融安全、恐怖活动、公共安全、食品药品、生态环境、网络犯罪、知识产权、特殊群体保护、社会治安等方面,对刑法进行了修改完善,加大对犯罪的惩罚力度,保障重要领域的基本安全。
全国人大常委会还改革完善了刑罚制度体系,完善刑事诉讼制度。明确进一步减少适用死刑罪名;制定社区矫正法,完善非监禁刑罚执行制度;作出两次特赦部分服刑罪犯的决定,这是实施我国宪法规定的特赦制度的创新实践,具有重大政治意义和法治意义。落实党中央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建立刑事缺席审判制度、实行认罪认罚等部署要求,修改刑事诉讼法,对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作出法律解释。制定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完善国际刑事司法合作的程序制度。
在保障司法体制改革立法方面,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通过关于授权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等试点工作的决定等,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人民陪审员法,修改了刑事诉讼法。进一步总结司法体制改革的经验,修订了法官法、检察官法。
“此外,全国人大常委会还完善打击治理特定领域的专门法律,制定反恐怖主义法、反有组织犯罪法,审议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草案。对这些领域的犯罪治理采取专门的立法,进一步深化把握犯罪治理的规律,是非常必要的。”岳仲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