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基本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11月1日施行,目的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明确了安全责任制并规定了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2、安全生产法简介
《安全生产法》确立的我国安全生产基本法律制度:
企业负责——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即“管生产,必须管安全”;
国家监察——政府依法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即安全监察、安全审查;
行业管理——由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授权的资产经营管理机构或公司,实施直管、专项监管;
社会监督——工会、群众、媒体舆论;
中介服务——国家推行安全生产技术中介服务制度。
3、《安全生产法》赋予从业人员有关安全生产和人身安全的基本权利,可以概括为以下五项:
(一)享有工伤保险和伤亡的求偿权。
(二)危险因素和应急措施的知情权。
(三)安全管理的批评检控权。
(四)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权。
(五)紧急情况下的停止作业和紧急撤离权。
4、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责任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资金投入主要包括: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教育、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防暑降温等
安全基础知识
1、安全的定义:
安:无危( 危险、危害)为安。
全:无损( 损伤、损害、损坏、损失)为全。
安全(safety),顾名思义.“无危则安,无缺则全”,即安全意味着没有危险尽善尽美,这是与人的传统的安全观念相吻合的。
其一,安全是指客观事物的危险程度能够为人们普遍接受的状态。
其二,安全是指没有引起死亡、伤害、职业病或财产、设备的损坏或损失或环境危害的条件。
其三,安全是指不因人、机、媒介的相互作用而导致系统损失、人员伤害、任务受影响或造成时间的损失。
2、安全生产
是指在生产过程中保障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就是说:既要消除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的一切有害因素,同时也要消除损害产品、设备或原材料的一切危险因素,保证生产正常进行。
3、我国安全生产的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4、什么是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根据安全生产法规建立的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对安全生产层层负责的制度。
5、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作用:
(1)明确了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及其他负责人、各有关部门和员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负的责任。
(2)在各部门及员工间,建立一种分工明确、运行有效、责任落实的制度,有利于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3)使安全工作层层有人负责。
6、什么是特种作业?
l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
(1)电气作业(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3)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5)登高架设作业(6)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7)压力容器作业(8)制冷作业 (9)爆破作业(10)矿山通风作业(11)矿山排水作业(12)矿山安全检查作业 (13)矿山提升运输作业 (14)采掘(剥)作业(15)矿山救护作业(16)危险物品作业(17)经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批准的其它作业
7、三级安全教育
企业安全生产教育的3种形式是指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和经常性安全教育)。
三级安全教育是指新入厂职员、工人的(厂)级安全教育、(车间)级安全教育和(岗位(工段、班组))安全教育,它是厂矿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制度的基本形式。
8、哪些属于不安全行为?
A、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未经许可开动、关停设备等。
B、造成安全装置失效:撤除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堵塞。
C、使用不安全设备
D、手代替工具操作
E、冒险进入危险场所
F、攀坐不安全位置
G、在必须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的作业或场合忽视其作用:不按规定配戴护目镜、不戴防护手套、不穿安全鞋、不戴安全帽、在受限空间不戴呼吸器等。
H、不安全装束:操纵旋转设备时带手套等。
9、职工的安全职责
(1)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并随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2)遵守有关设备维修保养制度的规定;
(3)爱护和正确使用机器设备、工具,正确佩戴防护用品;
(4)关心安全生产情况,向有关领导或部门提出合理化建议;
(5)发现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向组长或有关部门汇报;
(6)发生工伤事故,要及时抢救伤员、保护现场,报告领导,并协助调查工作;
(7)努力学习和掌握安全知识和技能、熟练掌握本工种操作程序和安全操作规程;
(8)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和自我保护意识;
(9)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对个人安全生产负责。
10、员工的权利
①知情权,即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
②建议权,即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③批评权、检举、控告权,即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
④拒绝权,即有权拒绝违章作业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⑤紧急避险权,即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⑥依法向本单位提出损害赔偿要求的权利;
⑦获得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
⑧获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权利等。
11、安全帽的防护作用:
防止物体打击伤害
防止高处坠落伤害头部
防止机械性损伤
防止污染毛发伤害
12、安全帽使用注意事项:
(1)要有下额带和后帽箍,并拴系牢固,以防帽子滑落与碰掉;
(2)热塑性安全帽可用清水冲洗,不得用热水浸泡,不能放在暖气片上、火炉上烘烤,以防帽体变形;
(3)安全帽使用超过规定限值,或者受过较严重的冲击后,虽然肉眼看不到裂纹,也应予以更换。一般塑料安全帽使用期限为三年;
(4)佩戴安全帽前,应检查各配件有无损坏,装配是否牢固,帽衬调节部分是否卡紧,绳带是否系紧等,确信各部件完好后方可使用。
13、防护眼镜和面罩的作用:
(1)防止异物进入眼睛
( 2)防止化学性物品的伤害
( 3)防止强光、紫外线和红外线的伤害
(4)防止微波、激光和电离辐射的伤害
14、防护眼镜和面罩使用注意事项:
(1)选用的护目镜要选用经产品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产品;
(2)护目镜的宽窄和大小要适合使用者的脸型;
(3)镜片磨损粗糙、镜架损坏,会影响操作人员的视力,应及时调换;
(4)护目镜要专人使用,防止传染眼病;
(5)焊接护目镜的滤光片和保护片要按规定作业需要选用和更换;
(6)防止重摔重压,防止坚硬的物体磨擦镜片和面罩
15、防尘防毒用品的作用:
(1)防止生产性粉尘的危害。由于固体物质的粉碎、筛选等作业会产生粉尘,这些粉尘进入肺组织可引起肺组织的纤维化病变,也就是尘肺病。使用防尘防毒用品将会防止、减少尘肺病的发生。
(2)防止生产过程中有害化学物质的伤害。生产过程中的毒物如一氧化碳、苯等侵入人体会引起职业性中毒。使用防尘防毒用品将会防止、减少职业性中毒的发生。
16、防护手套的作用:
(1)防止火与高温、低温的伤害。
(2)防止电磁与电离辐射的伤害。
(3)防止电、化学物质的伤害。
(4)防止撞击、切割、擦伤、微生物侵害以及感染。
17、防护手套使用注意事项 :
(1)防护手套的品种很多,根据防护功能来选用。首先应明确防护对象,然后再仔细选用。如耐酸碱手套,有耐强酸(碱)的、有耐低浓度酸(碱),而耐低浓度酸(碱)手套不能用于接触高浓度酸(碱)。切记勿误用,以免发生意外。
(2)防水、耐酸碱手套使用前应仔细检查,观察表面是否有破损,采取简易办法是向手套内吹口气,用手捏紧套口,观察是否漏气。漏气则不能使用。
(3)绝缘手套应定期检验电绝缘性能,不符合规定的不能使用。
(4)橡胶、塑料等类防护手套用后应冲洗干净、凉干,保存时避免高温,并在制品上撒上滑石粉以防粘连。
(5)操作旋转机床禁止戴手套作业。
18、绝缘鞋(靴)的使用及注意事项 :
(1)应根据作业场所电压高低正确选用绝缘鞋,低压绝缘鞋禁止在高压电气设备上作为安全辅助用具使用,高压绝缘鞋(靴)可以作为高压和低压电气设备上辅助安全用具使用。但不论是穿低压或高压绝缘鞋(靴),均不得直接用手接触电气设备。
(2)布面绝缘鞋只能在干燥环境下使用,避免布面潮湿。
(3)穿用绝缘靴时,应将裤管套入靴简内。穿用绝缘鞋时,裤管不宜长及鞋底外沿条高度,更不能长及地面,保持布帮干燥。
(4)非耐酸碱油的橡胶底,不可与酸碱油类物物质接触,并应防止尖锐物刺伤。低压绝缘鞋若底花纹磨光,露出内部颜色时则不能作为绝缘鞋使用。
(5)在购买绝缘鞋(靴)时,应查验鞋上是否有绝缘永久标记,如红色闪电符号,鞋底有耐电压多少伏,等表示;鞋内有否合格证,安全鉴定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
19、防静电鞋、导电鞋的使用注意事项 :
1)在使用时,不应同时穿绝缘的毛料厚袜及绝缘的鞋垫。
2)使用防静电鞋的场所应是防静电的地面,使用导电鞋的场所应是能导电的地面。
3)禁止防静电鞋当绝缘鞋使用。
4)防静电鞋应与防静电服配套使用。
5)穿用过程中,要按规定进行电阻测试,符合规定才可使用。
20、安全带的作用:
预防作业人员从高处坠落
21、安全带使用注意事项 :
(1)在使用安全带时,应检查安全带的部件是否完整,有无损伤,金属配件的各种环不得是焊接件,边缘光滑,产品上应有“安鉴证”。
(2)使用围杆安全带时,围杆绳上有保护套,不允许在地面上随意拖着绳走,以免损伤绳套,影响主绳。
(3)悬挂安全带不得低挂高用,因为低挂高用在坠落时受到的冲击力大,对人体伤害也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