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休学证明需要以下资料;
1、学生本人身份证和家长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签名注明书写日期;
2、若学生无身份证可提供出具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和学生本页户口本复印件,空白处签名注明书写日期;
3、学生本人和家长均不能到校办理手续需委托人携带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
《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学生休学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审核同意后,通过电子学籍系统报学籍主管部门登记。
复学时,学校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学生休学期间学校应为其保留学籍。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 学生申请休学或者学校认为应当休学者,由学校批准,可以休学。
休学次数和期限由学校规定。
另外给大家科普一下办休学需要那些证明或手续?
1、学生因病或其它特殊原因必须休学的,由学生和家长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出具县级以上医疗单位证明(包括学生病历及医疗收费发票等)或其它有效证明,经学校批准后,方可办理休学手续,发给休学证明,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2、学生在一学期内累计请假(包括病假、事假)时间超过上课总时数三分之一仍不能到校上课的,应办理休学手续。
患有传染病或患有县级以上医疗单位认为不能使其在学校进行正常学习疾病的学生,学校可令其休学。
3、学生因出国探亲或出国(出境)留学需要办理休学手续,由学生和家长提出书面出国(出境)休学申请,出具出国签证、护照等相关证明材料,经学校审核,报市教育局批准后,可同意休学,并保留学籍一年。
学生的有关材料由学校保存备查。
4、学生休学期间保留学籍。
休学期限以一年为期。
学生因病休学期满仍不能复学的,须在休学期满前半个月由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向学校申请办理继续休学手续,经学校、市教育局批准后可继续休学一年。
扩展资料休学是指因病或事或其它原因暂时停止上学,学籍还保存在该学校。
休学期满后返校继续学习。
学生要求休学,必须由本人书面申请(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等),所在学院提出意见,报教务处审批。
办理时间;
学校正常开学期间承办部门;
教务处教务管理办公室学生要求休学,必须由本人书面申请(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等),所在学院提出意见,报教务处审批。
办理流程;
学生由于生病原因,经校医院提出病情诊断意见和休学建议,由学生向所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休学申请表。
2.院(系)领导审批后,报送教务处教务管理办公室。
3.教务处教务管理办公室审核后对符合休学条件者,开出离校通知单。
4.学生凭离校通知单办理离校手续。
5.学生凭已全部周转完的离校通知单到院教学办领取休学证明回家休养。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