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海关所属鲅鱼圈海关查获700吨洋垃圾。 海关总署办公厅官方微博 图
近日,大连海关所属鲅鱼圈海关近日将查获的700吨我国禁止进境的固体废物废铝渣退运出境。据介绍,该批货物涉嫌走私进口“洋垃圾”,是在去年下半年被鲅鱼圈海关查扣。货物进境时申报品名为“铝基炼钢促进剂”,海关关员在查验过程中发现异常,后经鉴定,证实确为我国禁止进口类固体废物废铝渣。
显然,这不是第一起受到广泛关注的“洋垃圾”进口事件。事实上,中国不知不觉已成为了世界上最大的洋垃圾进口国之一。有关资料显示,仅2016年,中国接收了全球约一半垃圾,进口超过700万吨废塑料,总值达数10亿美元,美国的废纸有三分之二以上直接送到了中国,总价值超过22亿美元。不久前关于中国禁止进口洋垃圾致使多国垃圾成堆的报道就是有力的例证。
洋垃圾,一般是指从境外进口的固体废物,有时又特指以走私、夹带等方式进口国家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或者未经许可擅自进口属于限制进口的固体废物。对于进口洋垃圾的问题,我国法律其实早有规定。
1995年我国就制定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该法出台的初衷就是为了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而从该法历经2004年、2013年、2015年和2016年四次修订,就足以说明国家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问题的高度重视。
2016年修订后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24条规定:“禁止中国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第25条规定:“禁止进口不能用作原料或者不能以无害化方式利用的固体废物;对可以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实行限制进口和非限制进口分类管理。”第78条还规定,“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的,进口属于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或者未经许可擅自进口属于限制进口的固体废物用作原料的,由海关责令退运该固体废物,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进口者不明的,由承运人承担退运该固体废物的责任,或者承担该固体废物的处置费用。”“逃避海关监管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固体废物运输进境,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我国《刑法》则在第152条第2款明确规定了“走私废物罪”这个独立的罪名,“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于单位实施该罪的,则实行单位与个人一并追责。
2014年“两高”颁布了《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走私废物罪”中何谓“情节严重”和“情节特别严重”进行了规定,前者包括:走私国家禁止进口的危险性固体废物、液态废物分别或者合计达到一吨以上不满五吨的等情况。
此次大连海关查获了将近700吨的固体废铝渣,经过鉴定后确认其属于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根据刑法和上述“两高”司法解释的规定,无疑已涉嫌走私废物犯罪,且走私的数量大大超过了25吨的标准,符合“情节特别严重”的犯罪情形,应处以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即使此次固体废物还未入境就被查获退回,虽未造成环境污染,但这并不影响其走私固体废物的行为构成犯罪。
“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习近平总书记多次表示,“要把生态环境保护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实际上,环境保护一直就是我们的基本国策。但越是基本国策,越需要通过严格执法来加以贯彻执行。为此,对于已触犯刑法的进口洋垃圾等犯罪行为,司法机关必须依法立案,坚决一查到底,直至将犯罪人绳之以法。对于这起个案,公众期待有进一步的信息披露,不能止于退运垃圾、罚款了事,该跟进的刑事措施必须启动,这样才能起到惩一警百的作用。
(作者哲刚系法学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