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信阳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废止信阳高速公路项目征地拆迁补偿通知,即日起废止《信阳市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征地拆迁补偿标准(试行)》(信政文〔202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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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废止征地拆迁补偿标准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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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止征地拆迁补偿标准通知
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信阳市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征地拆迁补偿标准(试行)》的通知
信政文〔2021〕7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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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止建设项目名称
信阳市高速公路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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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止补偿通知内容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
经2021年7月19日市政府第56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即日起废止《信阳市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征地拆迁补偿标准(试行)》(信政文〔2021〕5号)。
特此通知。
信阳市人民政府
2021年7月27日
02
信阳市征地拆迁补偿标准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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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补偿标准通知
2月7日,信阳市印发信阳市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征地拆迁补偿标准(试行)的通知,该标准是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高速公路建设的意见》(豫政﹝2020﹞26号)和《河南省高速公路“13445工程”项目征地拆迁及费用包干补偿办法》(豫交文﹝2020﹞63号)并结合信阳市高速公路建设实际制定的。非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征地拆迁补偿事宜,继续按照信政文﹝2014﹞46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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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征地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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