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形形色色,离职讳莫如深。很多朋友分不清各种离职的情形、主张赔偿还是补偿及固定什么证据,本文依照多年办案经验,做个总结。
离职大略分为四种情形:被迫离职、违法解除、协商一致解除和劝退,观下表可见分晓:
被迫离职 | 违法解除 | 协商一致 | 劝退(辞职) | |
情形 | 因用人单位存在法定过错(未提供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员工以此解除劳动合同 | 用人单位无理由或无法定理由(以工作态度消极、不认可公司价值观等)辞退员工 | 双方经沟通对解除劳动关系,补偿金额达成一致 | 用人单位与员工沟通,但不表示辞退,最终员工自行辞职 |
形成文件 | 员工向单位发出《被迫离职通知书》 | 用人单位发出《解除通知》或作出其他表示解除劳动关系的意思表示 | 双方签署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并约定补偿金额相关文件 | 员工辞职 |
赔偿金/经济补偿 | 经济补偿 | 赔偿金 | 补偿金+1个月代通知金(若提前30天通知则没有一个月代通知金) | / |
金额计算方式 | N | 2N | N+1 | / |
仲裁证据 | 1、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及年限 2、用人单位存在过错 3、发出且有效送达《被迫离职通知书》且通知书内容无误 4、月工资标准 | 1、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及年限 2、用人单位表示解除劳动关系的文件或其他证据,尽全力让证据更充分 3、月工资标准 | 1、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及年限 2、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相关文件或其他证据 | / |
依据法律 |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 |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八十七条 |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四十六条 |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
配套规定
赔偿金/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标准
纯纯的干货,月工资标准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工资、绩效、奖金、提成、津贴、补贴等各种货币性收入,按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N的取值
这个一般人都清楚,N是按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按一个月工资的标准计算。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工资计算。
工作年限的证明
注意避坑,工作年限可按劳动合同记载的起始时间至解除之日,实践中存在以多个主体轮换签署劳动合同的情形,要留存两者衔接的依据。
混同用工
实践中存在用人单位签署《劳动合同》、发放工资与缴纳社保、工作管理分别涉及不同主体,可收集证据主张存在混同用工,则各主体之间需承担连带责任。
用人单位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
必知,用人单位若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此处应有一个重要前提,即用人单位举证证明规章制度经过民主程序(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并有效送达(将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