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烂尾楼,如果硬股的把月供停的就会上失信名单,欠钱不还的人上名单,大家支持。企业老板因为三角债上名单,大家理解,但还有相当大一部分就是今天说的这个部分。买了烂尾楼上名单的人,我在理解之余还会多一份同情。既然你愿意图便宜买期房,那么烂尾房就是你投资失败后要咽下的苦果。
对这派社达主义的观点,我是非常不赞同的。大家身边都有那么一群人,他们对商业、对事情相当不清楚。这些人大多为人老实,不愿意和人发生冲突,是一群相当没有防备心且善良的人。什么商业、什么地产,对他们来说太复杂了。
而对法律来说,不管是英美的判例法系,还是我们这样的成文法系,都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就是保护弱者。但已经上名单了怎么办?在不是特别无法支撑又出了大首付和月供的情况下,我是不太建议大家做断供处理的。
虽然你可以通过起诉地产公司解除合同,但请请律师乱七乱八那套乱乱下来,地产公司是要赔你钱,但你这个债权是属于一般债权,只能排来最后来清偿。地产公司将来破产清算完,排到你这点大概率也就剩不下什么钱了。我能体会,无论是做断供还是去银行申请停贷,先把名单下掉,对业主来说都是两难选择。
烂尾楼给我们上了生动又残忍的一课,专业知识的学习可以让我们有立身之本,而对非专业知识的涉猎,往往能让我们避开一些人生中的大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