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印发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将“加强权利保护”作为法治社会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中央依法治国办有关负责人指出,根本目的就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持续提高,切实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问题应当引起更多的关注。纲要专门将“加强权利保护”单列为全文的第四部分,从健全公众参与重大公共决策机制、保障行政执法中当事人合法权益、加强人权司法保障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
当一个人已衣食无忧后,主体意识、对尊严的追求就会被激活强化,往往希望更深入地参与社会事务,从而保障自身权利,促进问题解决。这种精神需求的产生,是公众期盼越来越美好的生活、追求全面发展和充分实现自我价值的必然要求。我们应认真对待、积极回应。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人们的公民意识不断增强,一些推动法治进步、产生全国性影响的公民维权案例层出不穷,与这一需求有很大关系。
一个人的积极建言如果始终得不到反馈,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就会打折扣,对公共事务、公共利益的关注度和参与度也会降低。比如,有的城市禁行电动车,对这个事关百姓日常出行的决策,政府如果事先不征求公众意见,就会让公众感觉自己是城市建设的局外人,从而削弱参政议政的热情,这显然不利于城市的发展。当前,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依然突出,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依然艰巨繁重。在这种情况下,更要充分尊重人民的主人翁地位,最大程度地激发人民参与各方面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必须切实落实到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我们应当以纲要的发布为契机,切实加强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保障,使各方面制度和国家治理更好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确保人民享有更广泛、更充分、更真实的民主权利,让人民在当家作主、建功立业中,真切感受到自己的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