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刘某等六人委托家人及诉讼代理人来到兴平法院南位法庭,向庞赛利庭长赠送了一面“持正义秉公执法 为民工讨薪维权”的锦旗,对积极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表示诚挚敬意和由衷感谢!
2020年6月份,刘某等六人由陕西某某实业有限公司派遣,在兴平市韩家村某某纺南城项目部工作。2021年12月份完工后,分别拖欠刘某等六人工资10000余元。刘某等六人多次讨要剩余工资,陕西某某实业有限公司均以各种理由推脱。刘某等六人申请劳动仲裁后,因忙于打工,未参加开庭审理,最终仲裁委未支持其申请。随后,刘某刘某等六人向兴平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对劳动仲裁委作出的裁决书进行改判,改判为支付拖欠工资。
为最大限度的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庞赛利庭长详细告知双方当事人诉讼权利、诉讼风险、举证责任等,深入了解案情,耐心归纳争议焦点,反复梳理证据材料,并结合双方当事人陈述,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相关规定,判决陕西某某实业有限公司向刘某等六人支付拖欠工资。陕西某某实业有限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咸阳中院。咸阳中院最终作出维持一审的判决,切实保障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今年年初时,刘某等六人已做好锦旗,但在外地打工,迟迟不能回家,便委托家人及诉讼代理人将锦旗送到南位法庭,并转达了真诚的谢意。(李军委)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