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陕西省信访系统人民满意窗口
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根据陕西省信访局《关于印发<陕西省信访系统人民满意窗口创建工作规范>的通知》(陕信发〔2020〕17号)要求,经省、市(区)、县(市、区)国家机关及其工作部门、省级国有企事业单位自评申报,并经陕西省信访系统人民满意窗口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实地检查验收、评审,拟表彰全省信访系统人民满意窗口84个(详见拟表彰名单),其中保持人民满意窗口21个,授予人民满意窗口63个,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月28日至2月1日。
一、拟保持人民满意窗口21个
宝鸡市、咸阳市、铜川市、渭南市、延安市、安康市,未央区、临潼区、秦都区、陈仓区、凤县、临渭区、华州区、宝塔区、安塞区、清涧县、勉县、石泉县、岚皋县、丹凤县、泾河新城等21个市(县、区)群众来访接待大厅(中心)。
二、拟授予人民满意窗口63个
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省医疗保障局,西安市、榆林市、汉中市、商洛市、韩城市、西咸新区、杨凌示范区、商洛市检察院,碑林区、莲湖区、鄠邑区、周至县、西安国际港务区、西安浐灞生态区、岐山县、金台区、眉县、太白县、麟游县、凤翔县、渭城区、兴平市、淳化县、耀州区、印台区、王益区、澄城县、合阳县、华阴市、富平县、潼关县、蒲城县、吴起县、黄陵县、志丹县、黄龙县、子长市、富县、榆阳区、神木市、府谷县、吴堡县、镇巴县、洋县、宁强县、西乡县、汉台区,白河县、平利县、镇坪县、商南县、山阳县、沣东新城、秦汉新城、洛南县公安局,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63个省级有关部门、市(县、区)群众来访接待大厅(中心)。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的拟表彰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用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向中共陕西省信访局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和陕西省信访系统人民满意窗口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情况(信函以寄出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反映问题联系方式:
1.中共陕西省信访局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
电话:(029)63918088
传真:(029)63918088
电子邮箱:sxxfjj@163.com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皇城东路6号
邮政编码:710006
2.陕西省信访系统人民满意窗口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话:(029)63918041
传真:(029)63918041
电子邮箱:2294533948@qq.com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皇城东路6号
邮政编码:710006
陕西省信访系统人民满意窗口
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27日
来源:陕西信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