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组织的2022年度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检察优秀释法说理法律文书评选揭晓,北京市检察院第三分院等办案单位提交的80份刑事检察释法说理法律文书入选。
据了解,近年来,全国检察机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规范和加强检察法律文书说理工作,检察法律文书质量得到明显提升。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中关于“加强法律文书说理和以案释法”的要求,深入推进检察工作“质量建设年”部署,最高检于今年2月组织开展了2022年度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检察优秀释法说理法律文书评选活动。
活动中,各地检察机关高度重视,采取条线筛选、案管办统筹复核、评审组把关评审的三步审查模式,对各刑检条线推荐的参评法律文书逐一审视评判和反复研究。最终,经初评、复评,80份释法说理法律文书入选2022年度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检察优秀释法说理法律文书。从所涉罪名看,入选文书主罪名共涉及40余种,其中文书份数较多的罪名有:故意杀人罪12份,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7份,故意伤害罪6份,强奸罪5份,贪污罪4份等。从业务条线分布看,入选文书中涉及普通犯罪检察29份、重大犯罪检察23份、职务犯罪检察13份、经济犯罪检察7份、未成年人检察7份、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份。
“此次活动的评审标准是法律文书阐明事实清晰、释明法理准确、讲明情理生动、表达规范通俗。结合正在开展的检察法律文书库建设,案管办会将评选出的优秀法律文书分类收入其中,今后逐步充实,最终在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中,建成覆盖主要罪名、涵盖‘四大检察’的优秀法律文书库。”最高检案件管理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
2022年度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检察
优秀释法说理法律文书入选单位
(按文书类型和行政区划排名)
近年来,全国检察机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规范和加强检察法律文书说理工作,检察法律文书质量得到明显提升。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法律文书说理和以案释法”要求,深入推进检察工作“质量建设年”部署,强化检察法律文书说理工作,最高检组织开展了2022年度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检察优秀释法说理法律文书评选活动。经过严格程序、层层筛选,现评选出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等单位办理的80份优秀释法说理法律文书,现对文书入选办案单位予以通报。
希望全国检察机关以本次获评刑事检察优秀释法说理法律文书的单位为榜样,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提升对检察法律文书说理重要意义的认识,强化释法说理的自觉,把检察法律文书说理工作要求落实在办案一线,将其作为司法为民的重要载体和提升检察公信力的重要抓手,予以抓牢抓实,努力以高质量检察履职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入选优秀公诉意见书(25份)办案单位
1.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
2.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检察院
3.河北省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检察院
4.山西省太原市人民检察院
5.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检察院
6.江苏省盐城市人民检察院
7.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检察院
8.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检察院
9.安徽省淮北市人民检察院
10.福建省武平县人民检察院
11.江西省鄱阳县人民检察院
12.山东省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13.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检察院
14.河南省登封市人民检察院
15.河南省周口市人民检察院
16.河南省睢县人民检察院
17.湖南省怀化市人民检察院
18.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检察院
19.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
20.湖北省黄石市人民检察院
21.海南省琼海市人民检察院
22.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检察院
23.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
24.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
2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
二、入选优秀抗诉(上诉)案件出庭意见书(18份)办案单位
1.北京市人民检察院
2.河北省人民检察院
3.河北省人民检察院雄安新区分院
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5.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人民检察院
6.上海市人民检察院
7.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检察院
8.浙江省人民检察院(2份)
9.山东省人民检察院(2份)
10.湖北省人民检察院
11.湖南省人民检察院
12.广东省人民检察院
13.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检察院
14.四川省人民检察院
15.贵州省人民检察院
16.陕西省人民检察院
三、入选优秀继续(补充)侦查/调查提纲(10份)办案单位
1.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
2.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
3.江苏省射阳县人民检察院
4.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
5.安徽省南陵县人民检察院
6.河南省许昌市人民检察院
7.海南省儋州市人民检察院
8.云南省昆明市人民检察院
9.陕西省榆林市人民检察院
10.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
四、入选优秀抗诉书(6份)办案单位
1.辽宁省大连市人民检察院
2.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
3.福建省漳州市人民检察院
4.海南省人民检察院
5.重庆市人民检察院
6.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检察院
五、入选优秀起诉书(3份)办案单位
1.湖北省鹤峰县人民检察院
2.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
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第一师分院
六、入选优秀不批准逮捕理由说明书(5份)办案单位
1.吉林省长春市人民检察院
2.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人民检察院
3.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检察院
4.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检察院
5.广东省中山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
七、入选优秀不起诉理由说明书(6份)办案单位
1.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
2.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
3.山东省兰陵县人民检察院
4.河南省长葛市人民检察院
5.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检察院
6.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检察院
八、入选优秀不抗诉理由说明书(1份)办案单位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
九、入选优秀不予立案复查理由说明书(1份)办案单位
贵州省人民检察院
十、入选优秀出庭意见书(没收违法所得)(1份)办案单位
山东省青岛市人民检察院
十一、入选优秀提前介入侦查意见书(1份)办案单位
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检察院
十二、入选优秀检察建议书(1份)办案单位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
十三、入选优秀再审案件出庭检察员意见书(1份)办案单位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十四、入选优秀支持刑事抗诉意见书(1份)办案单位
福建省南平市人民检察院
(检察日报 徐日丹 常璐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