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你发声》:王俊平,北京德和衡(石家庄)律师事务所。
大家好,我是北京德和衡石家庄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俊平。今天简单跟大家介绍人身损害那些事。日常生活中我们难免因为一些原因受到人身损害常见的致害的情形,主要有因为打架斗殴造成的人身损害、交通事故、医疗事故、产品质量瑕疵造成的人身损害,以及常见的一些比如说动物或者物件致人损害、触电伤害事故、或者从事劳务过程中造成的人身损害等等情形。
那么受到人身损害之后,我们作为受害人和受害人家属,可以与侵害人和相关责任人通过协商或者是调解的方式处理,或者通过诉讼的方式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具体可以向侵害人或者是相关责任人主张下列几项费用,具体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住宿费、交通费、营养费。如果造成残疾的可以要求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
如果造成死亡的可以要求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相关费用。因为上面这些费用的计算标准以及依据较为复杂,如果有需要,建议委托律师协助计算或者是代理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