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区1:2020年有新婚姻法。
事实:2018年1月出台最新夫妻债务案件司法解释,2011年婚姻法司法解释3,婚姻法是2001年的,只有这一部婚姻法。
误区2:出轨要净身出户。
事实:一方重婚、同居,另一方才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无过错方在分割财产时可以得到照顾(未必是多分)。这跟婚姻法第47条转移隐匿财产,应当少分或不分的责任不一样。前者是可照顾,可不照顾;后者是应当少分或不分。
误区3:写了忠诚协议,财产就有保障。
事实:薛定谔的忠诚协议,在判出来之前永远不知道有效,还是无效。最新的争议文献见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参考与指导》第64期。
误区4:分居两年可以自动离婚。
事实:还得到民政局办理或到法院起诉。
误区5:只要是对方父母出钱买房,写了你的名字也没用。
事实:这个情况而定,但绝无可能分不到房子,多与少而已。比如,现在的司法实践趋势先推定这种出资是借款;又比如在认定是赠与的情况下,对方可以酌情多分。
误区6:不管是婚前婚后,只要是父母出资买的房,登记在自己孩子名下的,就认定为个人财产,与配偶无关。
事实:婚后如果不是全额出资,有按揭的话,不一定能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有可能被视为对双方的赠与。
误区7:财产协议必须公证了才有效。
事实:公证主要为了避免财产协议被认定为赠与,对方在感情破裂时撤销赠与。但不是所有财产协议,都是财产赠与。主流的判断标准:将共有财产约定为夫妻一方财产,视为夫妻财产约定;将个人财产约定为共有或对方个人所有,视为赠与。
误区8:离婚协议签字就生效。
事实:即使签字了,在办理离婚之前,任何一方都可以反悔。
误区9:转移、隐匿财产,离婚两年后不能再分割。
事实:只要离婚时有未分割的财产,任何时候都可以起诉分割。
误区10:婚前个人房屋,婚后升值了,出售所得房款是共同财产。
事实:财产在婚后的自然增值,不属于共同财产。婚前个人财产不因为婚后的财产形态发生变化,就会变成共同财产。只会因为人为使用、操作当,而变成共同财产。比如,又买了套房屋写对方名字或共同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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