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履行法院判决——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刑法第313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相关的立法解释和司法解释,以列举的方式规定了12种情形,其中最需要我们注意的有以下三种:
- 判决书认定张三应当将某项资料交付李四,张三不仅不交付,反而将资料烧掉;
- 判决书判决张三应当将居住的房屋腾出交还李四,张三不仅不迁出,还搬出煤气罐以点燃为要挟,对抗法院的执行;
- 判决书判令张三给李四10万元,张三为了不给李四这个钱,与王五合谋,编造欠王五10万元的事实,之后通过法院调解的方式,将这10万元给付王五;
- 把法院的查封不当回事,私自处理了法院查封的物品。比如,法院查封了被执行人张三的稻谷,而张三偷偷地把稻谷卖了,然后把钱用于日常花销,而没有偿还申请执行人的钱款。
拖欠工资不给付——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刑法第276条之一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其中,最需要引起我们重视的就是这个逃匿了。其他的情形基本都需要这个“老板”有支付能力,但是:逃匿不需要这个前提!
比如,张三是个包工头,拖欠手下农民工工资共计3万元,农民工举报后,当地劳动保障局去张三所在的工地张贴了责令支付通知书,张三不仅没有履行支付工资的行为,反而在一个月黑风高之夜跑路了。
这种情况下,无论张三有没有能力支付工资、他的甲方有没有给他钱,都是可以按照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追究张三的刑事责任。
而如果张三没有逃匿,则只有在张三有能力支付,或者张三的甲方给他工程款的情况下,才构成这个罪。
借钱不还——诈骗罪
根据刑法第264条规定,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从而处分自己的财产,数额较大的行为。
举两个例子说明:
- 如果借款人明知自己没有任何的还款能力,然后编造事实去借款。比如在自己明显拖欠大量债务的情况下,编造自己在某个地方有大买卖的事实,骗取被害人的钱财,将钱财骗到手以后用于偿还之前拖欠的款项,那么。可以认定为构成诈骗罪。
- 又如,借款人编造了自己在某地有何种工程的事实,骗取了被害人的款项,之后挥霍,用于赌博或者是吸毒等违法犯罪,这也可以认定为构成诈骗罪。
信用卡透支后不还——信用卡诈骗罪
根据刑法第196条规定,恶意透支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根据最新的司法解释,要构成本罪需要同时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比如在明知没有还款能力的情况下大量透支、透支后转移资金、隐匿资产、使用虚假资信证明申领信用卡等方式。需要特别注意的是, 不得单纯依据持卡人未按规定还款的事实认定非法占有目的。
- 在透支后,经过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且两次催收至少间隔三十日。
- 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
- 恶意透支的数额为5万元以上,而且这个数额指的是本金,而不包括利息、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
有哪些钱借了也不用还?有哪些钱借出去就会打水漂?有哪些情况讨债不当的话会构成犯罪?
接下来我们将逐一的分析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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