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行为是否取决于利益?托马斯·霍布斯等利己主义者以及包括理查德·道金斯在内的一些哲学家认为,我们的所有行为最终都是为了自己的利益。他们的观点是即使看似利他的行为,实际上也是为了个人的利益,或者是为了我们的基因后代能够获取最大的好处。
根据这个观点,真正的无私的利他主义并不存在。例如向穷人捐款可以被视为一种让自己感到骄傲的行为,帮助朋友可以被看作对未来可能回报的投资,而照顾孩子则被认为是基因本能的驱使,甚至基督徒的慈善行为也被认为是出于对天堂的渴望。
然而这种观点面临一些挑战,比如士兵扑到手榴弹上以保护其他人,或医生在面对致命感染风险时仍选择去救治儿童。在这些情况下,士兵可能并不信仰天堂,医生则将孩子们的生命视为比自己的生命更重要,他们在做这些时并没有期待任何的回报,甚至可能也不愿意死亡。
利己主义者可能会解释说,士兵的行为是一种条件反射,或者是我们基因中某些特质的副作用。但是那些相信无私的利他主义存在的人则认为,这些行为是无私的爱的典范,他对行为者本身并没有任何好处。
这些截然不同的观点突出了关于利他主义本质和人类行为动机的持续辩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