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9日,高合汽车针对停工停产期间的离职员工发布协商解除方案,具体涉及经济补偿金、代通知金以及未结薪资三类款项。
根据公告,经济补偿金将按员工在高合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高合协商解除方案中的月工资标准将按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含加班费、销售奖金等)计算。如员工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员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员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
此外,高合汽车还将支付代通知金,如员工在协商快签期与公司签署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的,在经济补偿金的基础上,高合汽车将另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另有未结薪资将一并结算。
尤为重要的,上述协商解除方案仅适用于协商快签期,即2024年2月29日——2024年3月1日晚8点整。且此次协商方案不适用于劳动合同已解除,以及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的员工。
意向离职的员工需于线上签署协商解除协议书。签署后下周起,高合汽车将统一为离职员工办理离职手续。
在支付周期方面,上述提及款项将分4个月进行发放,每期支付协议款项的25%,第一笔款项将在2024年9月30日前支付,以此类推。
高合汽车在公告中表示,自2024年2月19日以来,公司日常经营做出重大调整,进行纾困自救,也正积极寻找重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