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付了钱,你就应该做好相应的服务,这都是你的错。”吴某坐在失足女小微面前咆哮道。
案例回顾:
23岁的吴某高中毕业后就进城打工为生,每月工资仅仅能够供其开销。一没房二没车的吴某迟迟找不到伴侣,单身了好几年。
吴某平日里喜欢在社交平台上交友。这天吴某通过社交软件上认识了失足女小微,欲望上头的他在跟小微一番讨价还价后,最终以400元的价格跟小微达成了交易。
两个小时后,两人相约在宾馆见面,并发生关系。在交易过程中,小微眼见半个钟头过去了,即将超出规定的时间,吴某仍没有要结束交易的意思,顿时感到不耐烦。
“你能不能快点,时间结束,我要走了”,小微不耐烦地催促道。而吴某假装没听见一样继续着动作。
这时小微的手机发来消息提示,下一单的客人已经在催促了,便打算终止交易。年轻的吴某对此当然不乐意了,两人因此发生了剧烈的争吵。
小微见时间紧迫,跟吴某也扯不清,索性想直接离开前往他处。吴某心中大火,觉得太亏了,于是对小微上去就是几巴掌,并强行与其继续发生了关系。
一小时后,受到折磨的小微感到非常的委屈,也不管这么多,一气之下直接报了警,誓要给吴某惩罚。
随后警方赶到将吴某依法带走调查,小微也被警察带到医院验伤。经鉴定,小微被吴某打成轻伤。
在本案例中,吴某因不满意服务而殴打失足女小微并强行发生关系,都构成了哪些犯罪?
一、两人卖淫嫖娼的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
在本案中,吴某和小微满足不特定异性之间、以金钱为媒介发生关系的条件,因此属于卖淫嫖娼。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卖淫嫖娼是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按照吴某和小微案件的影响程度,吴某跟小微应被处于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二、吴某殴打失足女小微涉嫌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成一定的严重程度,应受到刑罚处罚的犯罪行为。
吴某为继续让小微服务,对小微进行了殴打,造成小微轻伤,属于达到一定严重程度,因此吴某涉嫌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罪的量刑判罚:
(1)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的,可以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的,可以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以特别残忍手段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造成六级严重残疾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三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在本案中,吴某将小微殴打至轻伤,按照法律规定,应被判处两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
三、吴某强行与小微发生关系,涉嫌强奸罪。
强奸,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强行与被害人进行性交的强制性行为。
犯强奸罪,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在本案中,刚开始发生的关系,是属于既定卖淫嫖娼过程的范畴,违反了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
而在小微要离开时,吴某使用暴力手段殴打小微,违背了小微的个人意愿,强行发生关系,涉嫌强奸罪,依法进行判罚。
本案中,吴某的行为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可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写到最后:
本案原本只是一起普通的卖淫嫖娼案件,可是因为吴某一时的冲动却把卖淫嫖娼变成了刑事案件。不仅吴某、小微要承担相应的后果,他们的家庭也会遭受巨大的打击。可想而知,遵守法律有多么的重要!
大家对这件事有什么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