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证意见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对证据进行询问、辨认、质疑、说明、解释、咨询、辩驳等形式,从而对法官的内心确信形成特定的证明力。也就是说,质证意见,是法官认定这个案子最重要的依据。因此,在诉讼中,不仅仅是诉状和证据材料,提交的质证意见也非常重要。
依据诉讼法的规定,在举证期限内,大家都必须提交自己已经掌握的证据。因此,在开庭前,当事人一般是能够拿到大部分对方已经提交的证据的。此时,出具一份有力的质证意见,会显得很重要,对方提交的证据能不能发挥作用,法官会不会因为对方的证据改变对案件的看法,都需要质证意见去说明解释。
当然,也有不少当事人喜欢当庭提交证据,民事诉讼中,当庭提交证据严格来说是不允许的,但是仍有证据会被当庭采纳。此时,庭审过后,应该对新的证据,再做一个书面质证说明,庭审完后提交给法官。
这些工作,都是律师的工作,如果当事人自己请了律师,这些事情是不用过多操心的,如果是当事人自己打官司,则必须注重这些事情,不能只提交个诉状,然后一股脑的把证据交过去,那样,恐怕案子本来即使是对你有利的,也会输掉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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