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完成后,并不是一劳永逸的,有时我们还会遇到商标的续展、变更、转让、使用许可等问题。今天,小编带您一起来了解下商标的续展、变更、转让和使用许可等情况。
01商标续展
1.注册的商标自核准之日算起,有十年的有效期。
2.已经注册过的商标在十年有效期满了之后,如果还想继续使用该商标,则需要在有效期满前十二个月即一年内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续展手续。
3.未能在规定时间办理续展手续又需要继续使用商标的,有半年的宽展期。
02商标的变更
1.如果商标核准注册后,需要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其他注意事项的,应当向商标局提出变更申请,及时进行商标变更。
2.如果需要改变的是注册商标的文字、图案等,则应该重新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不能作为商标变更。
3.商标变更可以是已经核准注册过的商标,已经申请但是未核准注册的商标也可以向商标局申请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其他注意事项,或是删减注册申请商标中的指定商品。
4.若变更商标注册人的名义或地址的,该商标注册人应将其全部的注册商标一并申请变更。
03商标转让
1.若需要进行商标转让,那么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同时 需向商标局提出商标转让申请。
2.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是在类似的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也应当一并进行商标转让。
04商标使用许可
1.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的商标。
2.获得商标许可使用权的被许可人应当保证其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3.许可他人使用注册商标的,应当将商标许可报给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进行公告。
以上就是“注册商标的续展、变更等问题你注意了吗?”的全部内容,希望对您们了解商标注册有帮助,有任何关于商标注册的问题,可以随时留言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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