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责任的归责是以过错原则为主,无过错原则与公平原则为例外。
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或其他合法权益免受正在进行的非法侵害而对不法行为人采取的一种防卫措施。
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
正当防卫构成有以下几个条件:
1、必须是针对不法的侵害行为;
2、不法侵害行为必须是实际存在的,不是防卫人主观想象或推测的;
3、不法侵害行为必须是正在进行的;
4、防卫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公共、本人或他人的权益;
5、正当防卫必须针对不法侵害者实施;
6、不应超过必要的限度。
如果没有以上四个条件为前提,就不是正当防卫行为,行为人也不能以此作为抗辩事 由,行为人应当以自己名义承担民事责任,而不能以正当防卫作为免责抗辩事由,免除该责任。
《侵权责任法》规定,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