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集我们了解到关于在购车过程中,如何与4S店争取自己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和方式方法→消委会案例分析(上) | 商家逾期交车错过购车补贴,有无得赔?
这一期我们继续“维权小课堂”,《自在畅行》节目请来佛山市消委会以及律师顾问团的专业嘉宾,通过分析各种热点案例,为大家继续深入分析法规、增强消费维权意识。
↓节目嘉宾↓
案例一
不公平格式条款现象普遍
孙先生向佛山消委会反映,其在某净水器促销活动中购买了一台净水器并获商家赠送电动自行车一辆,收货后孙先生发现电动自行车电池无法正常充电,但商家售后却答复称赠品不保修,需要自费更换电池并承担损失,双方就赠品电动自行车的质量及其售后解决方案无法协商一致。
佛山消委会经调查后认为,孙先生反映情况属实,认为经营者应当提供没有故障或质量合格的赠品,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由商家负责维修电动自行车。
消费提醒
平等公正是市场交易的基础,建议消费者遇到不公平、不合理的格式条款,要勇于拒绝、坚决说不;
同时,应主动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增强自身对格式条款的研判能力。消费时,要主动索取发票,并保留购物小票、聊天记录等与交易相关的有效凭据;
如果产生消费纠纷,应及时主动维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案例二
老年人群体消费情况受关注
70多岁的杨奶奶参加某旅行社68元“2天1夜全省游”项目,包含4餐1宿、星级温泉酒店、特色展览等,并且在展览中购买了仅售2999元一套镶金为14k金的“金镶翡翠珠宝套件”。
拿到实物后,杨奶奶发现珠宝鉴定证书的商品名称标的是“玉髓套件”,后经专业机构检测,其“镶金”成分主要元素为铜,非14k金。杨奶奶于是向佛山消委会投诉,要求商家退款。佛山消委会经向专业人士咨询,认为杨奶奶所购商品严重质价不符。根据《旅游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该旅行社涉嫌以低价游形式组织消费者参团,利用展览诱导消费以获取不正当利益,侵犯消费者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在工作人员指引下,消费者和旅行社最终达成和解,旅行社同意为其办理退货手续,并先行垫付退还货款2999元。
消费提醒
建议老年人树立防骗防诈意识,多关注新闻媒体关于防范诈骗的报道,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要加强资金管理,合理安排支出,在大额消费时最好和亲人子女沟通联系,防止落入不法分子圈套;
切勿轻信“医托”忽悠,当身体出现健康问题时应及时前往医院就诊,避免病急乱投医及,切勿听信保健食品的虚假夸大宣传;
要谨慎交友和警惕低价消费,切勿轻信投资理财项目,谨慎守护好口袋的养老金。
案例三
装修建材问题争议多
陈先生向佛山消委会反映,其定制的四个木门在安装时发现货不对板,经营者也承认木门上的雕花无法达到陈先生要求的效果,但经营者把责任推至木门加工厂,双方无法就修补费用达成一致。
佛山消委会认为,经营者应为陈先生提供与合同约定一致的木门,经过工作人员多次沟通协商,双方最终就木门修补费用达成一致意见,由经营者垫付部分维修费用,陈先生另委托加工公司对木门进行修补。
消费提醒
建议消费者进行装修建材类消费时,要特别留意产品质量、安装、售后服务等全过程。
一是要注意选择口碑和服务较好的商家,主动查看商家资质情况,切勿轻信“熟人”介绍;
二是要细致谨慎签订合同,要特别留意将产品质量、规格型号、违约条款等进行书面约定;
三是及时验货、尽早提出质量问题,尽量避免到上门安装环节才发现产品与约定不符等情况发生;
四是要注意仔细监工,及时对安装后的产品进行检查,同时拍照、录像留存相关凭据,以便产生纠纷时有效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案例四
网络消费纠纷涉及领域广
秦女士向佛山消委会反映,其在某玉石直播间选购了一只种水为冰种的翡翠,收货时却发现手镯种水不是冰种,秦女士认为商家存在虚假宣传、以次充好行为,要求退货退款。但商家以主播讲解不作为对商品的承诺为由拒绝了秦女士的要求。
佛山消委会认为该手镯虽为定制商品,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但从秦女士提供的直播间截图和实物图片来看,手镯确实存在较大差别,通过工作人员的多次调解,最终商家同意扣除手镯20%的金额后退还剩余款项。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
消费提醒
建议消费者在网络消费过程中:
一要理性消费,选择正规平台、辨别合法优质商家;
二要尽量使用第三方支付平台,切勿私下交易或一次性支付过多款项;
三要保留消费凭证,如直播视频、主播描述等,切勿轻信商家诱惑;
四要及时验货,发现问题应及时联系商家、交易平台或物流公司,避免陷入维权有理无据举证的窘境。
案例五
商品房消费纠纷处理难度大
陈女士向佛山消委会反映,其验收新房时发现存在多处质量问题,要求开发商尽快修复,随后多次上门验收却发现开发商仍未整改。数月后,陈女士跟进修复进度却被告知房屋已修复完毕但忘记通知。陈女士认为开发商应赔偿房屋因修复时间过长导致其无法使用的损失。
佛山消委会调查后认为该房屋确实存在质量瑕疵,且修复期间过长导致陈女士无法正常使用,开发商应承担赔偿责任。经过多次沟通协商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于是佛山消委会支持陈女士向法院提起诉讼,最终法院判决开发商赔偿损失。
消费提醒
建议消费者在购置房产交易前,应主动查看商家是否具备相关资质,了解商家信用及经营状况;
交易时,要了解合同条款约定,不轻信销售人员口头承诺;
选择按揭方式购买的,需提前与银行沟通明确自身是否符合贷款条件;
交付时,要认真按约定标准合同验收,遇有质量问题要与责任方书面确认,并保留相关证据。
来源:《自在畅行》节目组、佛山市消费者委员会
拍摄:朱琼琦
编辑:刘佳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