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来,大家一直都把关注点放在P2P平台称债务人“欠钱不还”和债务人抵制的“暴力催收”这两个关键点上,而很少会有人注意的是,这些“身份不明”的催收人员催收的是合法的债务吗?
河南的许小姐向我们反映,她在2017年的时候因为自己的店铺需要资金向上海某网贷平台申请了一笔2万元的分期贷款,一共分为12期,共要偿还3.1万多元,当时许小姐非常不明白,2万元的贷款按照年化利率24%计算的话应该还款的金额是2.2万余元,为什么最后要偿还3.1万多元呢?
带着这个疑问,许小姐拨通了这家网贷平台的客服电话,而这家网贷平台的客服人员告知许小姐,贷款中涵盖担保费、保险费、月管理费等等多项费用,所以最终的偿还债务金额是3.1万余元,当时许小姐都蒙了,想和这个网贷平台客服协商退还这笔贷款,而这家网贷平台客服表示,提前还款的还照样包含这些费用,这样许小姐的心情瞬间遭透了。
在无奈的情况下,许小姐只能默默地承受这笔贷款,并且每个月按时还款,当许小姐还款第十期的时候,许小姐实在接受不了偿还这笔不该自己承受的债务,因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当时许小姐所偿还的金额已经高达2.8万多了,我们先不说按照15.6%计算,计算按照24%这个利率计算的话,许小姐偿还2.8万多元也是超过法定利率红线的,而综合许小姐提供的账单以及其还款的金额计算的话,许小姐的贷款年化利率高达68%左右,因为心中实在不服,许小姐就停止还款了。
而在许小姐停止还款的第二天,许小姐就接到了各种身份不明的催债电话,许小姐也在电话中明确自己的债务已经按照法律规定的利率偿还完了,甚至于按照法律利率计算的话,我完全可以要求这家网贷平台返还超36%利率红线以上的部分。
但是这些“身份不明”的催收人员不管不顾许小姐说什么,在许小姐停止还款以后,通过各种非法手段骚扰许小姐和其亲属好友,甚至于就连小姐的通话记录里面的关联联系人都没有放过,而许小姐一而再地向这家网贷平台客服反映这个非法讨债的问题,而一开始这家网贷平台还接许小姐的电话,但是一听许小姐反映的是非法讨债的问题,就不再接许小姐拨打的任何电话了。
而在许小姐停止还款的第八天,许小姐找到其律师朋友,以侵害许小姐名誉权、个人信息权、私人安宁权等合法权益向这家网贷平台发送律师函,而最终的结果是律师函被退回,原因是许小姐填写的地址不存在这家公司,但是,许小姐填写的地址是这家公司的注册地址啊,为什么会没有呢?
其实,对于许小姐而言,这些身份不明的催债人员的暴力讨债行为她并不害怕,但是,通过非法手段逼迫许小姐偿还无效债务,这就让许小姐非常的不舒服,甚至于可以说是不服气。
许小姐表示,这家网贷平台的行为简直已经到了“令人发指”地步了,什么样的“暴力催收”我都不怕,但是,要是让我偿还不属于我的债务这就是“敲诈勒索”的行为了,我没有理由为了不被这家网贷平台以及其委外的“犯罪分子”非法侵害就妥协,因为我认为没有这个必要,他们如此非法逼迫我偿还无效债务的行为让我感觉到更加的反感,我坚持认为我按照我国法律规定的利率偿还债务是没有错的,我不管在任何的时候都不会向这些对我实施“敲诈勒索”行为的人妥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