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中发包、承包、分包、转包、内包、挂靠是工程中一个很普遍的工程现象和常见的法律问题,也是大家经常遇到或者听到的问题。很多人把这几者的关系容易给整混淆。
因此,今天主要针对“三包一靠”的法律问题进行简单区别。
一、转包与内包的区别
1、转包是非法的建设行为,内包是合法的经营手段。
2、转包的对象是转包人之外的“他人”或“第三人”;内包的对象则是承包人的内设机构或分支机构。
3、转包情况下,转包人不对工程进行管理;内包情况下,承包人要对工程进行管理并承担责任。
二、分包与转包的区别
1、分包可以是合法的,也可以是违法的;转包不管哪种形式的转包都是违法的。
2、合法分包的内容是除主体结构施工外的部分工程分给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或者公司。
3、转包的内容是承接的全部工程。
4、合法分包的情况下,承包人要对分包工程进行现场管理;转包的情况下,转包人则不对工程进行管理。
5、合法分包情况下,需要分包工程承包人具有资质才是有效的;转包情况下,无论转承包人是否具有资质,都是无效的。
6、二次分包属于违法分包,肢解分包则名为分包实为转包。
三、转包与挂靠的区别
1、在对外关系表现上的区别:转包在对外关系的表现形式上存在两个独立的关系,即转包人与发包人的关系、转包人与转承包人的关系。
2、挂靠关系中,因为是属于借名行为,一般在对外关系上表现为发包人与被挂靠人之间的关系。
3、转包关系下,转承包人一般是以自己名义进行活动;挂靠关系下,挂靠人一般以被挂靠人的名义进行活动。转包关系中,转包的对象可以是有资质的单位,也可以是无资质的单位还可以是个人;挂靠关系中,挂靠人一般是无资质或资质条件不够的单位或个人。
到这里大家应该对转包、内包、分包、挂靠有了一定的了解,希望各位投标人严格按照投标法律法规来进行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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