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 #债务催收 #诉讼时效 #民法典 #法律咨询
有很多客户都因为遇到借了钱不还的朋友或亲戚来咨询我该怎么办?对付这样的人最好的应对办法就是提起民事诉讼,同时申请诉讼保全(需提供对方银行账户信息),冻结对方存款,防止对方转移财产。
起诉讨债时需要提供以下证据材料证明存在借款事实,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
一、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二、没有借据或者欠条的,则需要提供金融机构转账凭证,借款时在场第三人的证言,或者借款时的聊天记录、录音录像资料等来证明借款事实存在。
因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6条的规定,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如果被告举证证明双方之前存在借款或者其他债务,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债务的,原告还应当提供其他证据来证明借贷关系的存在。
三、证明自己已经向对方提供了借款的证据,如汇款记录、转账记录,转账记录总金额应与借据或欠条上金额一致。
本律师强烈建议,向亲朋好友出借资金之时就应当及时留存相关证据,以免等到发生纠纷的时候才发现证据不足,为时已晚。
另外需要注意的一点是“诉讼时效”,约定了还款期限的借款诉讼时效是“三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未约定还款期限的,贷款人可随时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三年的诉讼时效从贷款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