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经过前期的治疗,出院休养,鉴定或者鉴定的咨询后,就该准备协调或者起诉了,那么起诉的话到哪里起诉为好呢?
通常来讲,一般选择交通事故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此外还有其他一些车辆最先到达地等等,这些不太实用,不好确定,实践中一般不做选择。
那么就事故发生地和被告住所地又如何做选择呢?
首先看距离,作为受伤者,首先可以考虑这两个地方哪个地方自己来回跑着方便一些,哪个地方方便就选哪个地方。比如,伤者住在A地,交通事故就在A地发生,被告住所地在B地,就可以考虑在A地诉讼。
其次,看赔偿标准。交通事故诉讼中,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抚养费、甚至丧葬费等等都是与审理案件法院所在地上年度经济指标相关联的,比如说伤残赔偿金就是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来计算的。还是上面的例子,在A 地诉讼虽然近便,但是A地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28000元,但被告住所地B地这一指标是40000元。比如伤者构成9级伤残,60周岁以下。在A地打官司,是28000乘以20年乘以伤残系数0.2,伤残赔偿金时112000元。如果去B地打官司,计算方法是40000乘以20年乘以伤残系数0.2,伤残赔偿金时160000元。这仅是伤残一项上的差异,另外还有其他项目也存在这一差异。比如一个上海某地的车辆在西藏造成当地一个人受伤是不是就会出现这种情形呢?实践中,这种情况屡见不鲜。
所以理赔时,去哪儿诉讼的选择也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