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7月19日讯(全媒体记者余皓 刘中灿 何婷 向莹 实习生叶紫 通讯员顾丹)近期,明星王宝强与马蓉离婚案引起社会关注。今日上午10:00-11:00,楚天都市报联合湖北省司法厅举办的“名律师来了”第二期视频直播活动,在湖北诚明律师事务所举行。记者对话该所资深律师许高真、李斌,与网友聊聊婚姻家庭那些事。
两名资深律师聚焦离婚案中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遗产继承三大块,与网友互动。看楚天APP、楚天都市报官方微博、楚天都市报头条号等平台进行了同步直播,共有20余万网友围观。
【直播现场】
离奇离婚案
妻子告丈夫不顾家 丈夫拿出开房视频证实妻子出轨
直播伊始,许高真律师就谈起他办理的一起真实离婚案例。2015年1月14日,这起离奇离婚案在武汉市江岸区法院开庭审理,记者曾到庭旁听。时年38岁女子王某(化名)走进法庭,她身材高挑,皮肤白皙。当丈夫李某(化名)迎面而过时,她面无表情。
王某诉称,她与李某2002年结婚,2007年生子。儿子出生后,李某没有尽职照顾,她无奈之下,只好将儿子带回娘家抚养,这一养就是7年多。“夫妻俩兴趣爱好分歧较大,实际分居长达七年之久,现对李某已丧失继续生活下去的信心。为了孩子成长及自身将来的生活,决定与李某解除痛苦的婚姻关系。”
对于不管儿子一说,李某予以反驳,“儿子出生后,妻子提出回娘家便于照顾,我才同意。”多年来,一直是妻子和儿子周一至周四住在娘家,周五至周日回来住,妻子要求离婚,可能另有隐情。
李某的代理人许高真律师请求法庭确认这起离婚案中,到底谁是有过错方?许律师当庭出示了一组照片,内有王某与一年轻男子搂抱亲热的情形。随后,经法官允许,当庭播放的视频显示:2014年11月26日晚10时许,王某与一男子在宾馆前台登记,随后走入同一房间。次日上午8时许,王某离开宾馆,该名男子中午12时许才离开。
许高真律师娓娓道来这起他亲自办理的真实离婚案,引起网友关注。网友“四海为家”的留言,代表了众多网友心声:“ 显然,这起离婚案女方有过错,法院在判决离婚时,对男方分割财产方面是否有照顾?”
离婚财产分割
一般平分,付出义务较多方及无过错方可多分
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许高真律师在直播中称,《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等。
“关于离婚时的财产分割。一般情况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各50%,但体现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许律师称,按法律规定,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有过错方给予少分财产的原则,如婚内一方出轨等都属于少分财产这一类。
许律师进一步指出,2001年修改后的《婚姻法》对离婚时的财产分割作了一些补充规定。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再次谈起王某、李某这起离奇离婚案,许律师出示判决书后称,法院认定王某属有过错方,在判决房产及理财产品、股票交易金等方面,女方王某因有过错仅占45%比例,男方李某则占55%比例。
子女抚养权和探视权有法律保障
直播进行中,网友“大爱无疆”留言称,子女的抚养权和探视权也是离婚案中焦点之一,她想知道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子女抚养、探望权,总的原则是以有利于子女生活、学习、成长的前提下确定,有表达能力的未成年人也可以向法院表达自己选择抚养人的意愿。”许高真律师说,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父亲或母亲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实践中每月探望二次左右较为适宜。”
江岸区法院的判决书显示:王某、李某一案中,法院判决准予离婚,婚生子由王某抚养,李某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至其独立生活时止;李某每周探视婚生子一次,王某应予以配合。
许高真律师称,一审判决后,王某、李某均未上诉。
遗产继承:没有遗嘱的则按法定继承
遗产继承也是婚姻家庭纠纷案中,大家很关心的一个问题。今日直播中,李斌律师就遗产继承与广大网友互动。
“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来办。”李斌律师称,法定继承是指按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进行的继承。遗嘱继承是指按被继承人生前所立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继承其遗产。
遗嘱可以分为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和录音遗嘱5种形式。“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李斌律师说。
【律师答疑】
协议离婚十余年后
妈妈想将房子过户到儿子名下遇阻
网友“那时花开”:我于2008年与前夫离婚,有一套60余平方米的房子,两证上的名字是我,房子是婚后所购,离婚协议约定该房所有权为儿子,儿子由我监护。前夫仅按约支付了三个月抚养费,此后再未支付。请问我能够索要孩子10余年的抚养费吗?孩子长大了要用房子,如何能过户到孩子名下?
许高真律师:你们夫妻双方是在民政局办理的协议离婚,协议离婚的房产处理法律效力较低,日后会产生执行障碍而引发争议。抚养费可以以小孩的名义,您作为监护人向法院起诉前夫给付;没有您的前夫在房产局当面审核、签字,房产是无法过户的。最好是双方协商过户,协调不成,您可以向法院起诉,调解化解为上策。
有人持丈夫所打欠条上门讨债
女子不知情担心共同偿还
网友“初夏”:我和丈夫正在闹离婚。前不久,一女子持丈夫王先生打的10万元借条,要求我共同承担10万元借款及利息。后我问了丈夫,丈夫说是他姐姐向该女子借的钱,姐姐还不了,该女子遂找丈夫补打了个借条。这钱需要我们夫妻共同偿还吗?
李斌律师:根据2018年1月18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据此,该债务系王先生个人承接的,您并不知情,又没用于家里日常生活,依法不应承担共同偿还义务。
【律师倡议】
倡导银婚、金婚
依法依德调整婚姻家庭关系
直播中,作为婚姻家庭的专业律师,许高真律师一再强调,主张在婚姻自由的时候,也要注重婚姻的稳定性,倡导银婚、金婚。但出现感情破裂的情况要注意以下路径和解决方法:如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离婚,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无争议,可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反之,就向法院起诉离婚;起诉离婚要注意收集证据材料,特别是有关同居、第三者插足、出轨的证据收集,要注意方式方法,既要保护自己,又要合法,更重要的是让法院采信。
在子女监护上,男女双方应依法履行义务,不能因为离婚,而过多伤害下一代。要确定双方各自的婚前财产。婚后财产的分割是要收集和提供证据的,如有不动产和公司股权的分割最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请法院裁判。
许高真律师提示,拥有美好的婚姻是夫妻双方共同的追求,如出现告别一段不成功的婚姻,希望建立更适合自己的婚姻,依法依德调整婚姻家庭是我们共同的责任。
若有婚姻家庭法律问题,网友和市民可向许高真律师咨询:1380869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