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出台《上海市促进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条例》。 陈静 摄
上海出台《上海市促进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条例》。 陈静 摄
中新网上海4月25日电 (记者 陈静)遇到矛盾纠纷,打官司或许不是唯一的途径,非诉讼解决方式可能是一种更好的选择。
记者25日获悉,上海出台《上海市促进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条例》(简称:《条例》),探索推进新时代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据此,上海将推动完善仲裁体制机制,对吸引境外知名仲裁及争议解决机构在自贸区临港新片区设立业务机构,推进面向全球的亚太仲裁中心建设,仲裁对外开放与合作,提升仲裁服务能力等作出规定。
上海市司法局、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当日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据悉,近年来,上海出台一系列制度文件,基本形成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司法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对畅通矛盾纠纷化解渠道、构建社会矛盾综合治理机制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上海对仲裁、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等非诉讼争议解决机制开展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创新和实践。在诉调对接方面,“上海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平台”与智慧调解平台及全市6400多家人民调解组织以及经贸、银行、证券等行业调解组织互联互通,实现矛盾纠纷全流程网上多元化。
《条例》致力构建有机衔接、协调联动、高效便捷的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对政府及相关部门职责、法院检察院职责、社会参与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建设等作出规定,真正发挥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条例》明确多元化解矛盾纠纷衔接机制,对调解与诉讼对接、行政争议多元调解、公益诉讼、检调对接等作出明确规定。《条例》完善相关保障性制度。明确建立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社会矛盾排查预警等防范机制,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矛盾纠纷化解服务;此外,还对法律援助与司法救助,调解咨询专家库建设等保障性制度作出相应规定。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上海16个区全面建立非诉讼争议解决中心。作为调解各类矛盾纠纷的枢纽型实体平台,非诉中心积极整合和引入调解、公证、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资源入驻,初步打造了“一站式”多元纠纷化解平台。2020年,上海非诉中心受理案件数量25万件,化解成功15.8万件。
与此同时,上海的法院系统积极推进诉调对接,通过一站式诉调对接、一平台多元解纷工作等,形成“一个平台+法院诉调对接中心窗口和司法局非诉讼争议解决中心入驻法院调解窗口+人民调解、专业调解、法院调解3支队伍+一系列制度规范”的“1+2+3+X”诉源治理新格局。(完)
来源: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