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同律师事务所,买了就进“保险箱”?“理赔难”是个伪命题?6专家会客厅聚焦董责险

央广网北京7月17日消息(记者 孙汝祥)以2020年新证券法实施为分水岭,董责险业务近年迎来大爆发。今年以来,已陆续有超过200家A股上市公司披露董责险购买计划。

不过,在购买董责险逐渐成为上市公司改善公司治理和风险控制“标配”的同时,仍有大量公司对董责险持观望态度。此外,围绕董责险的理赔难、道德风险等问题,市场一直存有争议。

在以“利弊董责险”为主题的第10期《中上协会客厅》现场,6位嘉宾就董责险因何火爆起来、投保人画像有何特质、董责险到底有何好处、“理赔难”是否存在、买了董责险是否就进“保险箱”等话题,进行了深入剖析和热烈探讨,真知灼见,精彩纷呈。

买了就进“保险箱”?“理赔难”是个伪命题?6专家会客厅聚焦董责险

《中上协会客厅》录制现场

《中上协会客厅》是由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和央广网联手打造的高端互动平台,是资本市场首档高度融媒体栏目。

董责险的这波热度如何起来的?

董责险全称是“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作为一种特殊的职业责任保险,董责险主要保障上市公司在董监高履职过程中,因工作疏忽、不当行为被追究责任时,由保险公司赔偿法律诉讼费用及承担其他相应民事赔偿责任。

其实早在2002年,首单董责险在我国就已出现。但在那之后的近20年内,董责险市场一直较为冷淡。直至2021年,董责险业务迎来大爆发。2021年投保公司为248家,2022年为337家。2023年以来,已有超过200家公司披露了董责险购买计划。

董责险的这波热度到底是如何起来的?

诸位嘉宾一致认为,新证券法的实施和一批大案要案的爆发,是董责险由冷转热的关键因素和“分水岭”。

2020年3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证券法,不仅大幅提高了罚则,同时还确立了代表人诉讼制度,董监高的责任风险显著升高。次年11月,康美药业被判赔偿投资者损失24.59亿元,5名独立董事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合计超亿元。

“没有董事职业责任风险,也就没有董事责任保险。”北京工商大学中国保险研究院院长王绪瑾教授认为,法治的完善,增加了上市公司高管的责任风险,为了有效地转嫁风险,购买董责险的需求也就多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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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商大学中国保险研究院院长、教授 王绪瑾

“像游泳一样,不会游泳的在浅水区,水到膝盖的位置,要买救生圈吗?不需要。当进入了深水区,不会游泳但又想学游泳的人,你卖救生圈给他,他不仅乐意买,还会主动买。”王绪瑾强调,董责险就是上市公司购买的“救生圈”,目的是为了有效地转嫁风险。

中国太保产险总经理助理李超表示,最近几年董责险才开始在国内爆发式增长,主要原因是新证券法带来的投资者保护制度、金融监管及司法环境的变化。比如,2018年之前,证监会每年处罚一百二三十个;但是到2018年之后,每年有三四百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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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太保产险总经理助理 李超

而李超提供的金融法院的相关案件受理数据也支持上述看法:上海金融法院2018年受理虚假陈述纠纷案1000多件,2022年增至4000多件;北京金融法院自2021年3月成立至2023年3月,受理虚假陈述纠纷案近6000件。

“新证券法及其司法解释引进了代表人诉讼制度,董监高和上市公司的风险跟以前相比呈几何级数放大。”达信(中国) 保险董事总经理黄翀说,一些大案要案中,高管包括独董承担的赔偿责任金额特别巨大,与他的报酬是不匹配的,这也推动相关个人向上市公司提出投保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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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信(中国) 保险董事总经理 黄翀

在安联保险AGCS中国区负责人彭衍滨看来,新证券法对个人的罚款上限由此前的60万元提升至1000万元,是个令人欣喜的进步,这与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的确立与实践一起彰显了法规完善、监管更严的趋势。他还建议通过立法或司法解释,强制或半强制要求购买董责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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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联保险AGCS中国区负责人 彭衍滨

董责险投保人画像有何特质?

在推升董责险热度的背后,民企的投保热情高涨。

《中国上市公司董责险市场报告(2023)》显示,2022年购买董责险的上市公司中,民企的占比高达78%以上,中外合资(含港澳台与境内合资)占比10%,国企占比5%,外商投资(包括港澳台投资)占比7%。

“民企的创始人、股东,和管理层往往是重叠的。如果有风险的话,风险全落在自己身上,所以他对董责险的关注度会更高。”东方中科副总经理兼董秘常虹表示,对于国企来说,董监高很多都是体制内的,国有上市公司的监管和治理相对比较严格,风险相对较小,所以购买董责险的必要性相对就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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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中科副总经理兼董秘 常虹

另一方面,常虹认为,民企在经营过程中面临的治理上的风险大一些,国企的规范性更好一些,因此民企购买董责险的需求更强烈。

彭衍滨指出,目前多数国企已经投保,国企投保率本已很高。而在注册制下,民企上市公司数量占比在逐年提高,从上市板块来看,除了沪深主板,在其他板块民企占比已经超过75%。近些年,民企也在积极实施“走出去”的战略,参与国际竞争,开拓海外市场,加快海外投资并购的步伐,海外经营风险的增加也是民企考虑董责险的一个原因。

黄翀认为,应从公司业务性质、经营特点等视角去分析董责险投保人画像。

“过去两年科创板开板以后的投保率达到了60%以上,为什么?因为科创板企业的业务可能遍布全球,可能没有盈利,可能处于一些非常新兴的领域,它的财务表现可能会有很大的不确定性、波动性。”黄翀如是表示。

董责险到底有何好处?

董责险由冷转热,除了外部环境发生改变外,董责险自身的正向功能也是重要因素。

王绪瑾指出,董责险的好处主要体现在三方面:促进企业规范经营,完善公司治理,提升企业竞争力;促使董高监恪尽职守,同时有效转嫁董事责任风险;有效维护投资者利益。

李超表示,董监高责任险不仅可以保障董监高个人在履职过程中的不当行为造成的第三者损失,也可以保障上市公司由于信息披露、不当陈述的问题造成的中小投资者的索赔。

“面对巨额的民事赔偿金,董监高的年薪其实是难以支付的,董责险可以为职业经理人提供赔偿风险的转嫁,让董监高优秀职业经理人安心履职,从而推动企业的经营发展。”李超说,“很多上市公司都把为高管购买董责险作为留住优秀人才的福利。”

“作为一个称职的高管,首先要做的是出于对上市公司利益的考虑,发挥专业精神,努力投入工作。在这个过程中可能出现一些非主观、非故意的原因导致的问题。”常虹直言,“如果有董责险,可以支撑我去全力以赴地投入工作的话,我觉得这一点非常有价值。”

诸多案例证明,在风险发生时,董责险确实发挥除了很大的兜底作用。比如,2020年4月,中概股公司瑞幸咖啡“自曝”财务造假22亿元,次年9月与美国集体诉讼原告代表签署总金额为1.875亿美元(折合人民币约12.14亿元)的和解意向书。值得注意的是,瑞幸咖啡在赴美上市前就投保了董责险,国内约有十多家保险公司以共保体的形式参与了此次承保。

“我们在强调董责险的赔偿效能时,也不能忽视它的服务功能。”彭衍滨特别指出,当被投保人出险而引发追责、诉讼的时候,保险公司会派出专业律师团队帮助客户应付处理相关法律事务。

“在我们的保单里面,还有一项服务也是比较有趣的,就是心理辅导。”彭衍滨表示,“在面临一些危机公关时,高管会承受巨大的心理压力,这时候心理辅导非常重要。”

对于投资者而言,李超称,董责险可以让投资者更快地拿到赔偿金。

“当企业破产无法再赔偿时,董责险保单仍然可以代替董事高管对投资者进行赔偿。”彭衍滨表示。

黄翀也表示,董责险提供了投资者损失补偿的最后工具。

“上市公司一旦遭受到大的索赔,可能被ST甚至最后退市、最终破产,董责险这时候可能成为保护投资人的最后一个屏障。否则,公司破产清算之后,投资者可能就没有任何的赔偿。”黄翀如是解释。

理赔难其实是个误解?

“我们知道了董责险这么多的好处,为什么大家心里还有顾虑呢?我作为一线的律师,也跟客户交流,跟上市公司交流,他们其中一个顾虑是也知道董责险的好处,但是没有听说哪家上市公司获得了赔偿。保险跟其他产品不大一样,虽有千般好处,但是赔不了或不能赔,就一点用都没有,反倒成为一种损失。”天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何海锋对董责险具体理赔情形提出疑问。

买了就进“保险箱”?“理赔难”是个伪命题?6专家会客厅聚焦董责险

天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何海锋

对此,李超指出,国内董责险的覆盖率还是不高,目前涉及诉讼的客户并未都购买董责险,所以国内董责险的实际赔付案例还不那么多。另外因为诉讼过程较长,触发赔付的案子目前大多还都在进展过程中。

“可能大家都认为索赔比较困难。其实,保险公司做产品,就是要经营风险,它一定是希望有赔付的。否则,一个纯粹没有风险、没有赔付的产品,是不可能做下去的。”李超强调,“这里我还是想给大家信心,随着法律环境及董责险市场的快速发展,赔付案件也会持续增多。”

与A股相比,中概股得到赔付的案例多得多。

黄翀指出,在过去的20年中,董责险承保公司为中国赴海外、尤其是美国上市的公司提供了超过3亿美元的赔偿,有利地支持了中国上市公司的抗辩和和解。

彭衍滨也表示,以安联承保美股中概股董责险为例,每年少则几家多则二三十家中概股企业会在美国被提起集体诉讼,大概一半的诉讼会以原告被告和解收尾,和解金额属于保单承保范围,不少中概股企业都有过得到董责险赔付的经历。

“每一单基本上都是一旦发生了诉讼的话,保险公司已经开始去数钱了,因为要为上市公司垫付律师费。”彭衍滨说,“发达国家在这方面已经形成了非常众多的赔偿案例,中国的A股我相信将来也会跟进。”

何海锋总结,通常理解的“理赔难”可能是对董责险的一个误解。

买了董责险就进了“保险箱”?

关于董责险的争议,除了理赔难之外,还有道德风险问题。

有观点认为,董责险将董监高的责任风险转嫁给了保险机构,会大大弱化法律对董监高的约束机制和威慑效果,进而降低董监高的职业责任并激发其道德风险和机会主义行为。

对此,黄翀表示,董责险的宗旨是为了保护董监高基于商业判断,为了公司的利益做出在他的知识结构范围内最科学的一个判断,不会助长道德风险。上市公司投保董责险的过程,其实也是上市公司审视和改进公司内控及内部风险管理的过程。

“就像当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刚开始时,有些交管部门就说,你这不是鼓励人去制造交通事故吗?他不明白,这是为了保护受害者利益。”王绪瑾举例说。

在王绪瑾看来,购买董责险不仅不会增加道德风险,反而会降低风险。第一,董责险承保的风险是有限的,并不是所有风险,道德风险、故意行为属于责任免除的范畴。“所以,买了董责险并没进‘保险箱’,责任免除的部分是绝对不会赔的。”王绪瑾强调。

第二,即便属于保险事故,在保险公司赔付后,如果再投保,续保保费是要增加的。第三,如果发生道德风险,被保险人不仅得不到赔偿保险金,而且对其声誉、甚至职业生涯也会构成影响,重则涉及到刑事责任。

李超也强调,财务造假、虚假交易等故意违法行为,董责险是不予保障的。同时,保险公司也不会接受所有上市公司的投保。

“投保董责险其实并不会扩大道德风险。而是上市公司本身公司治理能力就比较强,希望通过董责险进一步提升自己的公司治理质量。我倒觉得其实投保董责险的企业反而出险的概率更低。”李超如是说。

彭衍滨指出,目前没有任何数据或研究表明董监高因为购买了董责险保单而特别在玩忽职守上有不正常的凸显。需要注意到是董责险仅仅能降低公司和董监高的部分财务损失,并不可能覆盖到公司或董监高的所有损失,法律责任也不可能通过董责险降低。

“反而我们观察到保险公司基于投保公司情况和市场赔付情况下对于免赔额和限额设定的调整,有助于董事高管风险意识的提高,激励公司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和内控。”彭衍滨表示,“从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这一点来看,董责险除了能提供损失保障功能外,社会治理功能作用显著。这对我国证券业的健康发展也有良性促进作用。”

常虹强调,中国资本市场从业者包括董监高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会不断提升。在这样的趋势背景下,董责险是利大于弊的。但它也是有限的,反过来又促进管理水平的提升。

“我也接触过很多上市公司领导,他们的认知基本上是一致的,不会买了董责险后就无所顾忌。”何海锋说。

董责险下一步怎么走?

展望未来,董责险如何才能更好地发挥它应有的作用?

李超表示,保险公司要从同质化严重的激烈市场竞争中突围,就要从产品思维过渡到客户思维。依据我国的法律体系,董责险应做好产品及服务的本土化优化。

“董责险不光是投保和理赔,更重要的是如何在承保和理赔中为客户提供更多的服务,这就需要经验丰富的律师、会计师、危机管理人员等专业化服务团队。”李超说。

王绪瑾也肯定了服务的重要性:“未来应该实现保险服务化,做好基本服务、附加服务和延伸服务。”

“随着我国企业越来越高的国际化程度,企业领导作为中国公民直接任职、或者作为母公司间接任职海外实体,会面对国外诉讼的风险。国内保险公司也会面临来自国外的理赔诉求。”彭衍滨强调,国内的董责险市场与国际董责险市场是不可分割的,一定要借鉴国外先进经验,走跟国际结合的道路。

“我对董责险的一个期待是保留国际上混合型承保的优秀经验,比如预付抗辩费用制度、提供理赔资料合理性等。”黄翀同时表示,本土化方向应继续发力,比如可以设计中国特色的A股的模型,甚至是独立的融资保险。

常虹希望,随着时间的推移,监管组织、行业协会、第三方机构等在评价一家上市公司的优劣、排名时,能把董责险作为其中一个要素,董责险投保信息能够得到更加主动、充分的披露。

何海锋则希望更多人了解董责险,让市场化的工具发挥它在资本市场中的作用。

“董责险目前在中国赴海外上市的公司中基本已经得到普及,对于A股上市公司,目前投保率还不足20%,还有很大的发展潜力。随着各方对于这个险种的认识逐渐加深,相信未来董责险将成为中国A股上市公司的‘标配’。”黄翀对董责险的未来充满信心。(央广资本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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