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日报 | 作者 邓兆武
【各抒己见】
《光明日报》教育周刊近期连续推出《科研助理:为大学生就业创造新机会》《树立理性择业观,跑出就业加速度》《消除信息差,就业不迷茫》等一系列报道,切中肯綮、发人深思。受此启发,笔者想就如何帮助高校毕业生实现高质量就业谈一点自己的思考。
当前,我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总体稳定,但就业总量压力依然存在,结构性矛盾较为突出。要破解这一难题,必须明确政府、学校和企业三方主体责任,构建深度交叉融合的利益共同体,塑造政校企协同联动新优势,共同培养社会与市场所需人才,充分发挥“1+1+1>3”的协同效应,进而助推毕业生高质量就业。
第一,进一步健全招生与就业联动机制,推动招生、就业环节有效衔接。各级政府和高校需进一步完善招生与就业数据库建设,以数字化赋能高等教育招生与就业工作。通过国家宏观统筹分析招生就业规模、地方政府动态调整招生就业指标、高校灵活调整专业设置和招生数量、企业结合自身发展需求增设岗位等举措,优化高校学科专业结构,切实提升高校专业设置与社会需求的匹配度,尽力化解毕业生就业难题。教育行政管理部门需督促高校及时发布各专业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并指导其据此调整招生计划和培养方案,既为考生选择专业和学校提供借鉴参考,也为个性化高素质人才培养提供科学依据。此外,教育相关部门还应从制度建设、信息共享、反馈处理、透明度提高和评估验收等方面改进和完善高校就业反馈机制,通过建立完善的就业数据收集和分析系统,加强与企业就业信息共享和交流,实时跟踪毕业生就业单位、就业行业、就业区域、专业去向等,客观评估招生与就业联动机制有效性,为优化招生工作提供理论支撑。
第二,健全职业生涯规划,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就业观。当前,部分毕业生仍持有精英化的就业观念,对于就业去向抱有过高期待,导致“慢就业”“缓就业”问题越发突出。对此,高校应建立健全职业生涯规划教育体系,关注职业生涯规划课程建设和教材编写,通过专业课程培训、实践活动开展和职业规划个性化辅导等形式,帮助大学生结合自身兴趣、能力与发展目标合理规划职业生涯。同时,校企双方应进一步拓展合作的深度与广度,通过为大学生提供实践和创业机会,让其在工作中体验和了解相关职业,帮助大学生精准定位未来就业走向。此外,高校还应提升思政教育与就业服务的结合度,通过入学教育、课程思政等多种方式,鼓励高校毕业生将个人奋斗的“小目标”融入党和国家事业“大蓝图”,引导他们踊跃到西部、基层就业,把青春汗水挥洒在国家最需要的地方。需要强调的是,政府部门和高校需加强就业政策的宣传普及,让更多毕业生了解就业政策,以便他们作出适合自己的职业选择。
第三,健全专业见习与实习制度,深入推进校企合作。高校应制定科学合理的专业见习与实习计划,明确这一计划的目标、内容、时间和方式,并聘请学界知名导师与业界资深员工兼任创业导师,开展团队项目制实训,为学生提供体系化、周期性的见习实习专业指导。针对表现优异的学生,可采取预录用定向培养等方式,有效提升校企联合培养的精准度与一致性。同时,高校应建立完善的专业见习和实习评估机制,通过实地调研、调查问卷、访谈等方式广泛收集学生专业见习与实习相关数据,并将其作为调整改进见习实习内容的重要依据。企业要主动构建“实训基地+毕业实习+就业促进”人才培养模式,以此为契机建立健全高校毕业生“引育留用”全环节机制,提升企业对毕业生的吸引力。各地政府应为校企协同联动促就业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如设立高校毕业生专业见习与专业实习专项资金、对特色人才培养成效突出的高校予以政策倾斜等。
第四,健全就业服务体系,进一步优化制度、拓展平台、健全人文关怀服务等。高校应建立“从毕业生求职、面试、入职到职后发展”的全链条就业服务指导体系,为他们提供就业指导、咨询、培训等服务,帮助其找到满意的就业岗位。针对高校“秋招”“春招”距离毕业时间较近、缺少实习过渡等问题,高校应在统筹校园招聘规模、时间、频次等因素基础上,将校园招聘适度提前,实现在校学习与实习就业“无缝衔接”。高校、企业、政府和社会组织等应广泛开展合作,创新就业服务方式,共同搭建全方位、多元化的就业信息服务平台,通过大型招聘、微招聘、访企拓岗、网上签约等多种方式为学生提供岗位筛选、精准画像、匹适专业、定向推送等全链条、一站式就业服务,帮助毕业生准确了解就业市场需求。
第五,健全法律法规体系,保障高校毕业生合法权益。政府须建立健全与毕业生就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毕业生合法权益的保护范围,以及侵害其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并不断加强监督与执法力度,努力为毕业生营造公平公正的就业环境。高校要主动与政府部门对接,共同建立完善的投诉举报机制,鼓励毕业生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及时维护自身权利。同时,政府和社会组织要主动为毕业生提供法律援助、心理咨询,帮助他们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作者:邓兆武,系鲁东大学亚太经济研究所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