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如果在诉讼时效内不行使自己的权利,过诉讼时效后,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那么就有可能丧失胜诉的权利。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如果在诉讼时效内因为特殊原因没有行使自己的权利,就应该想办法让诉讼时效中断,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1、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微信聊天记录、短信记录、录音、公证送达催收函等形式)
2、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如借贷纠纷中,借款人主动还利息,要求还款的行为等形式)
3、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即便是撤诉也能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断)
4、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综上,为了维护大家的合法权益,一定要在诉讼时效内提起诉讼,如果存在特殊情况,在诉讼时效内不适合诉讼的,注意留取诉讼时效中断的证据,以便后期维护权益时使用,避免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