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四川日报-川观新闻
李秀荣
一年一度的“双十一”即将来临,近期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在网购调查活动中发现,不少商家通过返现、红包、卡券等方式诱导消费者对产品作出非客观评价,违反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违背了诚实信用的市场原则,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等重要法定权利。广东省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收到商家“好评返现卡”的邀约时,应勇于拒绝,不为商家利益诱惑作出虚假好评。
这不是消委会等组织首次认定“好评返现”违法,也非首次提醒消费者拒绝“好评返现卡”邀约。据报道,2015年8月,广东省消委会就曾向相关电商平台发出劝诫函,要求加强监管、强化教育,坚决全面纠正商家的“好评返现”等不当经营手段,创造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网络交易秩序,为消费者提供安全放心的网购消费环境。同时提醒消费者客观评价购买的商品及接受的服务。遗憾的是,“好评返现”至今依然屡禁不止,值得反思。
“好评返现”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根据该法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对于电商商品而言,其真实情况从何而来?光从电商平台感知,有图未必有真相。前面已购物消费者的评价,则是后继消费者的重要参考。一旦有了“好评返现”利诱,已购消费者的评价难免失真,其他消费者的知情权又如何保障?
此外,“好评返现”还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和《网络交易管理办法》。根据规定,经营者应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不得对商品虚假宣传。而电商商家以“好评返现”来诱导消费者作出虚假评价,甚至以阴暗手段,要求差评者删改差评,否则后果自负,显然违反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如此提高销量,也是对守规矩的商家的不当排斥。而商家的“好评返现”虽非删除不利评价,但同样是提升虚假商业信誉,会使网络交易偏离公平竞争轨道,导致网购商品评价体系严重失真,甚至会引发网购消费信任体系崩塌,恶化网购生态环境,不利于电商业长远发展。
对于“好评返现”,消委会不应仅限于提醒,在网购调查中发现此类线索,应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以便于其对商家作出处罚。对“好评返现”,监管部门必须加大监管力度,形成打击态势。电商平台如今虽屏蔽了“好评返现”等字眼,但“好评返现”却以卡片形式被塞入商品包装,平台仍可运用大数据手段,分析商家信用评价信息,科学甄别信息真伪,找出不正常或者说失真的评价内容予以删除,以惩戒商家。与此同时,消费者也要坚决抵制商家利诱,切莫为贪图小利助长不当竞争之风。
本文来自【四川日报-川观新闻】,仅代表作者观点。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提供信息发布传播服务。
ID:jrt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