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因为民事纠纷,需要到法院去起诉。想当原告,就都得先经过立案这一关。
立案登记制度早就实行好几年了。按理说,立案应该比较简单,容易。一般情况下,立完案以后,最多一个月之内就能够开庭。但目前有一些法院执行诉前调解制度,又给原告一方带来了迟迟不能进入开庭程序的烦恼。
一些执行诉前调解制度的法院,在收到了原告提交的案件材料以后,立案庭并不给马上立案,也不给出案号,一般都是先进行调解。调解的时间可能是一两个月,或者两三个月,有的时间还会更长。原告要想在递交了案件材料以后很快进入开庭程序,确实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作为原告的代理律师,一般对于立案的艰难困苦,是深有体会的。如果立案之后没有进入开庭程序,原告当事人会经常催问自己的代理律师,律师只能如实告知正处于诉前调解的阶段。至于什么时候能够调解结束,进入真正的开庭,代理律师也不能说出确切肯定的日期。
实在是没有办法,一般来说现在大多数法院都是案多人少,目前一些法院的立案就是这个状况,急也急不得,耐心的等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