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在落实改革中提升服务中心大局能力
近年来,山东省司法厅以落实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为契机,坚持改革引领创新驱动,紧紧抓住规范管理和能力提升两大重点,做到以改革破解问题、以创新促进行业发展,不断增强司法鉴定行业内生动力和服务中心大局的能力,以有效作为实现司法鉴定行业改革发展。
据了解,山东省司法厅始终把制度建设作为规范管理、提升能力的基础,先后研究制定《山东省司法鉴定机构发展规划》《关于全省司法行政机关司法鉴定管理职责的规定》《山东省司法鉴定机构仪器设备执业场所配置和使用规定》《山东省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年度考核办法》《山东省司法鉴定业务档案管理办法》等20余个规范性文件,建立起以准入登记、资质评估、执业监管、机构建设、诚信服务等为重点的司法鉴定管理制度体系。同时,将标准化工作引入鉴定机构的日常管理与服务全过程,与省质监局联合制定《山东省司法鉴定机构建设标准(试行)》,在全省开展标准化建设试点,建立《山东司法鉴定服务标准》运行体系,目前已形成司法鉴定外观标识、服务保障、服务提供和对外服务四个规范,并申请成为地方标准。
为培训司法鉴定专业人才,山东省司法厅推出一系列举措,如加强战略合作,引进高端资源,探索建立继续教育培训基地,连续举办各类专业培训班,轮训各领域鉴定人3500余人次;举办司法鉴定岗前、转岗考试,考核拟执业人员3700余人次;将法医类司法鉴定纳入全省专业技术职称序列,设立法医技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建立职称评审专家库,制定《山东省法医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评价标准条件》;成立山东省司法鉴定行业专家库及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专家库,拥有专家90余名,覆盖了法医、物证、环境损害等15个领域,组织现场评审20余次,在机构资质能力评估、技术标准研讨、重大疑难案件论证、专项业务检查、岗位考试题库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山东全省司法鉴定人具有高级职称的占70%,50岁以下鉴定人比例提高8个百分点。
山东省司法厅还持续在司法鉴定行业开展“诚信规范为民”系列活动,组织了鉴定机构诚信执业集中承诺仪式,与17市司法局签订监督责任书,向9个省直部门颁发“监督岗”聘书,建立诚信档案,实行诚信公开,在全行业营造了诚信执业的良好氛围。同时,按照司法部《关于严格准入严格监管提高司法鉴定质量和公信力的意见》要求,坚持问题导向,通过开展全省司法鉴定行业规范整改、年度考核、专项检查三大行动,对51家机构的59项问题下发整改通知,对考核不合格的3家机构、18名鉴定人给予停业整改;畅通退出淘汰机制,近两年,注销鉴定机构7家,鉴定人120余人,基本消除了3人机构。
随着管理和服务水平的不断提高,山东省司法厅引导司法鉴定行业积极围绕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新旧动能转换、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生态环境保护等中心大局,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鉴定服务和保障。
据介绍,山东省司法厅组建营造最佳营商环境司法鉴定服务团队,及时在文书、痕迹、建设工程、海事、知识产权等重点鉴定领域为企业公司健康发展维护利益或取得赔偿近2000万元;出台《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实验室及仪器设备配置标准》,登记5家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受理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案件122件,有力支持了区划调整、海域使用和重大项目建设;出台《关于司法鉴定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实施了“鉴定强农、鉴定兴农、鉴定安农、鉴定助农、鉴定利农”等五项措施,推荐优质司法鉴定资源进驻市县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和12348山东法网驻场服务,上半年共受理人身伤害、权益损害、争议纠纷等涉农司法鉴定案件21000余件,既维护了群众利益,又为党委政府化解了矛盾,得到广泛好评,司法鉴定行业的公信力和影响力进一步提升。今年,山东省内一所最具实力的高等院校附属医院积极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组织了100多名相关科室专家集体学习司法鉴定相关知识,报名参加岗前考试,引起行业极大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