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176 公司简称:中国巨石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21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439,765,850.19元, 截至2021年底公司可供分配利润2,225,564,263.74元。综合考虑后,拟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4,003,136,728股为基数每10股送现金4.8元(含税)。2021年度公司共计分配股利1,921,505,629.44元(含税)。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截至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6,136,097,519.67元。综合考虑后,拟定2021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玻璃纤维产品介绍
玻璃纤维是一种性能优异的无机非金属材料,种类繁多,优点是绝缘性好、耐热性强、抗腐蚀性好,机械强度高,其主要成分为二氧化硅、氧化铝、氧化钙、氧化硼、氧化镁、氧化钠等,根据玻璃中碱含量的多少,可分为无碱玻璃纤维、中碱玻璃纤维和高碱玻璃纤维,其中无碱玻璃纤维占据全行业95%以上的产量规模。玻璃纤维通常用作复合材料中的增强材料、电绝缘材料和绝热保温材料,电路基板等国民经济各个领域,是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新材料产业。它是以叶腊石、高岭土、石灰石、石英砂等矿石为原料(上图1各种矿石按照比例配制)经高温熔制(上图2)、拉丝(上图3和4)、烘干(上图5和6)、络纱(上图7)等工艺制造而成,其单丝直径为几微米到二十几微米,相当于一根头发丝的1/20-1/5,每束纤维原丝都由数百根甚至上千根单丝组成。
(2)全球玻璃纤维行业主要生产企业
自2000年以来,中国玻纤一直处于高速发展阶段,生产规模不断扩大。全球玻纤行业集中度高,已形成较明显的寡头竞争格局,中国巨石、美国欧文斯科宁(OC)、日本电气硝子公司(NEG)、泰山玻璃纤维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国际复合材料有限公司、美国佳斯迈威(JM)这六大玻纤生产企业的玻纤年产能合计占到全球玻纤总产能的75%以上,我国三大玻纤生产企业的玻纤年产能合计占到国内玻纤产能的70%以上。以中国巨石为代表的中国玻纤企业的迅速崛起,正不断改变着世界玻纤格局。
(3)玻璃纤维的主要下游应用领域
就全球而言,玻纤主要应用领域集中在建筑建材、电子电气、交通运输、管罐、工业应用以及新能源环保等领域,占比约为34%、21%、16%、12%、10%和7%。其中有相对偏周期的应用领域(建筑建材、管罐等),也有比较新兴的应用领域(汽车轻量化、5G、风电),所以玻纤行业兼具“周期”和“成长”双重属性,伴随着行业的发展进步,其“成长”属性不断增强。
2021年,在“碳达峰、碳中和”上升为国家战略目标背景下,玻纤产品的渗透率提升过程将不仅受到自身性价比优势的推动,还将得到政策导向的助力,下游节能环保领域需求的确定性和景气度提升将带动玻纤产品加速渗透。风电领域对应玻纤产品应用方面,单位GW风电装机所需玻纤用量1万吨左右(根据明阳智能招股说明书)。汽车轻量化领域对应玻纤产品应用方面,玻纤增强塑料因兼具机械性能强及质轻的特点,被广泛应用于替代传统金属,以达到减重减排的目的。对于燃油汽车,一般车身质量降低10%,油耗可降低6%-8%,对于新能源汽车,也必须追求轻量化以增加续航里程。在双碳背景下,汽车轻量化趋势以及新能源占比的提升将更具确定性,玻璃纤维短切原丝产品的前景将更加广阔。
公司主要从事玻璃纤维及制品的生产、销售。报告期内,公司实现粗纱及制品销量235.28万吨;电子布销量4.40亿米,均创历史之最。全年公司玻璃纤维及其制品业务合计实现营业收入1,784,465.31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94.97%。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2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70,688.2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8.9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02,847.3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49.51%。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176 证券简称:中国巨石 公告编号:2022-021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巨石集团有限公司向巨石集团
成都有限公司增资10000万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巨石集团成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石成都”)
● 投资金额:巨石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石集团”)本次拟向巨石成都增资10,000万元人民币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增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不会改变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一、 对外投资概述
1、为进一步扩大产能规模,加快巨石成都年产15万吨玻璃纤维短切原丝生产线项目建设,提升盈利能力,提高市场竞争力和行业地位,巨石集团拟以现金方式对其全资子公司巨石成都增资10,000万元。
2、本次增资事项已于2022年3月18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增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亦无需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3、本次增资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不会改变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巨石集团成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青白江区清泉镇欧城路899号
法定代表人:陈杰
注册资本:123,990.074408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2、主营业务情况
生产、销售:玻璃纤维及制品、复合材料、工程塑料及制品、玻璃纤维化工原料、玻璃纤维专用设备(以上范围不含国家限制品种);经营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及成员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以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股权结构
巨石集团出资123,990.074408万元人民币,持有巨石成都100%股权
4、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巨石成都资产总额为439,575.67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104,242.42万元人民币,净资产335,333.25万元人民币,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158,663.74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23.71%。
三、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巨石集团对巨石成都进行增资,有利于巨石成都进一步扩大产能规模,加快巨石成都年产15万吨玻璃纤维短切原丝生产线项目建设,提升盈利能力,提高市场竞争力和行业地位,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
公司董事会对上述对外投资的决策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00176 证券简称:中国巨石 公告编号:2022-011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3月18日在浙江省桐乡市凤凰湖大道318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3月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常张利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本人出席的董事9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经审议,全体与会董事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439,765,850.19元, 截至2021年底公司可供分配利润2,225,564,263.74元。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8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03,136,72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921,505,629.44元(含税)。
六、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截至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6,136,097,519.67元。综合考虑后,拟定2021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
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高管人员薪酬考评方案》;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审计费用暨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为2021年度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根据其2021年度的工作拟确定审计费用、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分别为110万元和20万元。
鉴于天职国际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公司拟不再聘请天职国际为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就不再续聘及相关事宜与天职国际进行了事先沟通。公司对天职国际多年的辛勤工作表示由衷感谢。经综合考虑,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公司拟变更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2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确认的议案》;
公司预计2021年度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巨石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建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材贸易”)、连云港中复连众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复连众”)、振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石集团”)之下属直接和间接控股公司、浙江恒石纤维基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石纤维”)发生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共计445,690万元,实际发生关联交易共计336,614万元。
鉴于公司接受振石集团之直接和间接控股公司提供的劳务金额超出原预计金额408万元,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在此重新提交董事会审议及确认。
在审议与中建材贸易、中复连众发生的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常张利、蔡国斌、裴鸿雁、倪金瑞回避表决;在审议与振石集团之下属直接和间接控股公司、恒石纤维发生的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张毓强、张健侃回避表决。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2022年度预计将与中建材贸易、中复连众、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新建材”)、振石集团、恒石纤维发生的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交易。具体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在审议与中建材贸易、中复连众、北新建材发生的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常张利、蔡国斌、裴鸿雁、倪金瑞回避表决;在审议与恒石纤维、振石集团及其下属直接和间接控股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张毓强、张健侃回避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融资授信总额度的议案》;
同意2022年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在330亿元人民币及9.5亿美元总额度内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议案之日起至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对于上述总额度及授权有效期内的综合授信额度,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有关授信文件、协议(包括在有关文件上加盖公司印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将不再对单笔银行授信另行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2年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的议案》;
同意2022年公司为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为其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不超过130亿元人民币及9.5亿美元。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对于上述预计总额度及授权有效期内的担保,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有关担保文件、协议(包括在有关文件上加盖公司印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将不再对具体担保另行审议。
在授权总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全资/控股子公司、孙公司的担保额度内,相互调剂使用预计额度,亦可对新成立或收购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孙公司之间分配担保额度。但若发生超过预计总额度的担保,则按相关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巨石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发行公司债及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同意2022年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巨石集团有限公司可以发行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类型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在内的本币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方式包括公开发行和非公开定向发行。发行期限为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本议案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的期间内,在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可发行债务融资工具额度范围内,根据资金需求及市场情况以一次或分次形式发行债务融资工具。
同意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董事会将该等授权转授予发行主体的法定代表人及管理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准备工作并办理相关手续。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远期结售汇、货币利率互换掉期及贵金属期货交易业务额度的议案》;
同意2022年公司及子公司在合计10亿美元额度范围内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货币/利率互换掉期业务、贵金属期货与简单期权交易。
同意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董事会将该等授权转授予业务开展主体的法定代表人及管理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金融衍生业务工作并办理相关手续。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及公司子公司2022年对外捐赠总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2年实施对外捐赠总额为2,000万元,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负责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捐赠计划的实施以及捐赠款项支付审批等。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巨石集团九江有限公司智能制造基地年产40万吨玻璃纤维生产线建设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实施巨石集团九江有限公司年产40万吨玻璃纤维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507,571.80万元。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巨石集团有限公司桐乡生产基地燃气站及配套管线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实施巨石集团有限公司桐乡生产基地燃气站及配套管线建设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35,110万元。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巨石集团有限公司向巨石集团成都有限公司增资10,000万元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巨石集团有限公司对其全资子公司巨石集团成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石成都”)以货币资金增资人民币10,000万元,增资完成后,巨石成都的注册资本由123,990.07万元增加至133,990.07万元。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巨石集团有限公司向巨石集团九江有限公司增资20,000万元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巨石集团有限公司对其全资子公司巨石集团九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石九江”)以货币资金增资人民币20,000万元,增资完成后,巨石九江的注册资本由70,600.00万元增加至90,600.00万元。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与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与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材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根据协议,中建材财务公司在经营范围内为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提供存款、结算、综合授信及其他金融服务。具体包括:
1、存款服务
2022年,公司于中建材财务公司存置的每日存款余额(含应计利息)将不超过25,000万元。
2、综合授信服务
2022年,中建材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综合授信余额(含应计利息)最高将不超过30,000万元。
3、结算服务
在协议有效期内,中建材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的结算服务不收取任何费用。
鉴于公司与中建材财务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在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常张利、蔡国斌、裴鸿雁、倪金瑞回避表决,由其他5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贵金属资产出售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保证生产经营需要的前提下,自本次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根据贵金属市场情况,继续择机出售铑粉或铂铑合金,成交金额在连续12个月内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0%且预计产生的收益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如超过上述任何一项标准,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二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二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二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暨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十八、听取了《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将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向股东报告。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十九、听取了《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将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向股东报告。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会议地点:浙江省桐乡市凤凰湖大道318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8日9:30-11:30,13:00-15:00)
5、会议内容:
(1) 审议《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 审议《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 审议《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 审议《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 审议《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 审议《2021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7) 审议《关于2021年度审计费用暨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 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9) 审议《关于授权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融资授信总额度的议案》;
(10) 审议《关于授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2年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的议案》;
(11) 审议《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巨石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发行公司债及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12) 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远期结售汇、货币利率互换掉期及贵金属期货交易业务额度的议案》;
(13) 审议《关于授权公司及公司子公司2022年对外捐赠总额度的议案》;
(14) 审议《关于巨石集团九江有限公司智能制造基地年产40万吨玻璃纤维生产线建设项目的议案》;
(15) 审议《关于巨石集团有限公司桐乡生产基地燃气站及配套管线项目的议案》;
(16)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17)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18)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19)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证券代码:600176 证券简称:中国巨石 公告编号:2022-028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被担保人名称:
巨石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石集团”)
巨石集团九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石九江”)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
中国巨石本次分别为巨石集团担保50,000万元、65,000万元、50,000万元,公司累计为巨石集团担保784,300万元。
巨石集团本次为巨石九江担保15,000万元, 巨石集团累计为巨石九江担保11,000万元。
●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数量:115.72亿元
●公司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1、被担保人名称:巨石集团
担保协议总额:50,000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担保责任
担保期限:期限2年
债权人: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
中国巨石为其全资子公司巨石集团在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行申请的50,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担保,期限2年。
2、被担保人名称:巨石集团
担保协议总额:65,000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担保责任
担保期限:期限3年
债权人: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
中国巨石为其全资子公司巨石集团在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申请的65,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担保,期限3年。
3、被担保人名称:巨石集团
担保期限:期限1年
债权人: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
中国巨石为其全资子公司巨石集团在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申请的50,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担保,期限1年。
4、被担保人名称:巨石九江
担保协议总额:15,000万元
债权人:国家开发银行江西省分行
巨石集团为其全资子公司巨石九江在国家开发银行江西省分行申请的15,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担保,期限1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巨石集团
巨石集团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地点:浙江省桐乡市;注册资本:525,531.3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张毓强;主要经营:玻璃纤维、复合材料产品的制造与销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巨石集团资产总额为3,547,877.56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1,598,089.69万元人民币,净资产1,949,787.87万元人民币,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1,833,818.36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45.04%。
2、巨石九江
巨石九江是巨石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注册地点:江西省九江市;注册资本70,6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杨伟忠;主要经营:玻璃纤维及制品的制造与销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巨石九江资产总额为273,930.69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87,894.18万元人民币,净资产186,036.51万元人民币,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251,876.39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32.09%。
三、股东大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1年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的议案》,2021年(自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起至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由公司为下属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以及由巨石集团为公司及其子公司(包括海外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为150亿元人民币和9.5亿美元。本次担保为股东大会授权额度内的担保。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数量合计为115.72亿元(全部为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1.28%。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目录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董事会
2022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00176 证券简称:中国巨石 公告编号:2022-030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公司及公司子公司2022年
对外捐赠总额度的公告
一、对外捐赠事项概述
为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及公司子公司2022年对外捐赠总额度的议案》,董事会同意2022年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实施包括善建基金、慈善公益、社会救助、乡村振兴、关爱助学、基础建设、帮扶特殊群体等在内的各类对外捐赠共计2,000万元人民币,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负责年度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捐赠计划的实施以及捐赠款项支付审批等。
二、对外捐赠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捐赠有利于提升公司社会形象,符合公司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的要求。本次捐赠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授权公司及公司子公司2022年对外捐赠总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证券代码:600176 证券简称:中国巨石 公告编号:2022-017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 《关于公司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届时与该议案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 关联交易均由交易各方根据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进行,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不会因为上述关联交易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 日常关联交易并不存在任何附加条件。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2年3月18日,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确认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在审议上述两个议案过程中,对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巨石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建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材贸易”)、连云港中复连众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复连众”)、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新建材”)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4名关联董事常张利、蔡国斌、裴鸿雁、倪金瑞回避表决,5名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在对公司及巨石集团有限公司与浙江恒石纤维基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石纤维”)、振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石集团”)及其下属直接和间接控股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2名关联董事张毓强、张健侃回避表决,7名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核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确认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市场化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关联交易公平、公正、公开。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2022年度预计的各项关联交易均为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定价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对公司独立性亦不会造成影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相关事项。
《关于公司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届时与该议案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二)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1年度,公司预测发生并已披露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445,690万元,实际发生关联交易金额336,614万元,具体关联交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鉴于公司接受振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之直接和间接控股公司提供的劳务金额超出原预计金额408万元,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在此重新提交董事会审议及确认。
(三)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2022年度预计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将与各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为540,004万元,关联交易的项目及金额预测如下: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中建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中建材贸易系成立于 2004年8月17日的有限责任公司;目前住所为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主语商务中心4号楼17层;法定代表人为王立鹤;注册资本30,095.69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销售建筑材料、金属材料、汽车配件、五金交电、矿产品、化工产品(不含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及危险品)、机械设备、仪器仪表、木材、纸张、土产品、日用品、针纺织品、谷物、豆类、薯类;装饰设计;家居设计;技术开发;承办展览展示;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含电子公告公务)(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2年04月06日)。(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9月30日,中建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总资产为26.51亿元,负债总额为20.88亿元;2021年前三季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2.49亿元。(注:以上为该公司2021年未经审计的合并口径数据)
中建材贸易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规定,中建材贸易构成公司的关联方。
履约能力:中建材贸易由中建材国际物产有限公司控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在物流贸易板块的重要企业。
2、连云港中复连众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中复连众成立于1989年10月;目前住所为连云港市新浦区海连东路195号;法定代表人为乔光辉;注册资本26,130.75349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风力发电叶片、压力管道、玻璃钢及其它复合材料制品的开发、生产、销售、安装及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复合材料相关设备的制造;经营本企业和本企业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及成员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防腐保温工程、环保工程及市政公用工程的设计、施工总承包业务;与主营业务相关原材料的检验及相关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检验;对外承包工程,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以及与工程相关的商品进出口业务;自有房屋租赁;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连云港中复连众的总资产为57.27亿元,负债总额为20.21亿元;2021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4.89亿元。(注:以上为该公司2021年未经审计的合并口径数据)
中复连众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建材集团控制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规定,中复连众构成公司的关联方。
履约能力:中复连众主要从事风力发电机叶片、玻璃钢及其他复合材料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在复合材料业务板块的重要企业,与国内外众多客户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
3、振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振石集团系成立于1989年6月17日的有限责任公司,目前住所为浙江省桐乡市梧桐街道复兴路;法定代表人为张毓强;注册资本1.97亿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复合材料、玻璃纤维及复合材料、化工产品及其原料(不含化学危险品和易制毒品)、新型建材、玻璃设备的制造和销售;矿产品(不含铁矿石、铝土矿)、焦炭、电动工具、涤纶丝、耐火材料、萤石、石灰、石粉、包装材料、建筑材料、电子产品、计量器具、消防器材及其配件、办公用品(除危险品)、移动板房、日用品、服装鞋帽、箱包、皮革制品、蚕丝被、纺织品、丝绸、工艺品(除文物)、厨房用具、家用电器、五金交电、仪器仪表、自动化系统及计算机软件、金属制品、货架、汽车(除九座以下乘用车)、汽车配件、机器设备、铁合金、不锈钢、不锈钢废料的销售,煤炭的批发(无储存),装配式集成房屋的安装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机器设备的设计、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机器设备的上门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振石集团的总资产为299.78亿元,负债总额为154.22亿元;2021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49.79亿元。(注:以上为该公司2021年未经审计的合并口径数据)
振石集团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规定,振石集团及其下属直接和间接控股子公司构成公司的关联方。
履约能力:振石集团是一家多元化发展的集团企业,主营业务涵盖玻纤制造、风电基材、特种钢材、复合新材、物流贸易、矿产开发、酒店旅游、房产开发、健康体检、科技研发、金融投资等。2021年,振石集团位列全国民营企业500强305位。其核心业务位列同行业和地区前列,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履约能力。
4、浙江恒石纤维基业有限公司
恒石纤维系成立于2000年9月7日的有限责任公司,目前住所为桐乡经济开发区广运南路1号;法定代表人为黄钧筠;注册资本13,784万美元;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玻璃纤维制品;玻璃纤维及其制品的检测;玻璃纤维及其制品检测技术的开发、咨询、服务。截至2021年12月31日,恒石纤维的总资产为41.03亿元,负债总额为21.57亿元;2021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2.36亿元。(注:以上为该公司2021年未经审计的合并口径数据)
恒石纤维为公司关联自然人间接控制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规定,恒石纤维构成公司的关联方。
履约能力:恒石纤维主要从事风能基材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被评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浙江省工业设计中心、首批“品质浙货”出口领军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浙江出口名牌”企业,年生产能力达50余万吨,生产规模全国最大,市场占有率同行业中排前3位,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履约能力。
5、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北新建材系成立于1997年05月30日的股份有限公司;目前住所为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2号楼15层;法定代表人为王兵;注册资本168,950.7842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制造新型建筑材料、新型墙体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水暖管件、装饰材料、建材机械电器设备、新型建筑材料的房屋;销售建筑材料、新型墙体材料、化工产品、装饰材料、建材机械电器设备、新型建筑材料的房屋、金属材料、矿产品、五金交电、建筑机械、建筑防水材料、涂料、砂浆、水泥制品、保温隔热材料、粘接材料;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培训;环保节能产品的开发利用;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出租办公用房、出租商业用房;设备租赁;物业管理;以下项目限外埠分支机构经营:制造建筑防水材料、涂料、砂浆、水泥制品、保温隔热材料、粘接材料。(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9月30日,北新建材的总资产为257.84亿元,负债总额为70.42亿元;2021年前三季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7.98亿元。(注:由于北新建材为上市公司,尚未披露2021年年报,故相关数据仅统计至2021年9月30日。)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上述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化原则,交易价格将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以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平、公正、公开。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持续、经常性的关联交易是基于正常的经营业务往来,有利于根据各方的资源优势合理配置资源及提高生产效率,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
上述关联交易均由交易双方根据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进行,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不会因为上述关联交易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 报备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确认的独立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