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科技的发展,犯罪新手段也层出不穷,甚至渗入到互联网和移动支付等领域。近日,泰兴市公安局成功破获一起利用微信绑定他人银行卡,盗窃卡内现金案件。
11月25日下午,泰兴市公安局燕头派出所接到杨某某报案:称其卡上14000元被人用微信转走。民警立即赶赴现场查看情况,原来杨某某在泰兴一休闲会所做技师,工作时将手机放在集体宿舍里面,后发现自己存放在卡内的钱被人用微信转出14000元,民警对现场和相关人员进行走访调查,并通过大数据平台追踪,最终确定犯罪嫌疑人为同事邱某。
经审讯,邱某对自己的盗窃行为供认不讳。原来邱某因母亲肝癌晚期急着用钱,不想着辛勤打工贴补家用,反而动了偷同事钱的歪脑筋。
邱某先是找机会将受害人手机拿走,将其手机卡装到自己手机上,然后在其母亲微信上绑定了受害人的银行卡信息,微信提现14000元,结束后解除绑定。邱某自认为天衣无缝,然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最终邱某还是难逃法网。
警方提醒:
熟人作案盗窃的犯罪嫌疑人往往会利用受害人的疏于防范,随着网络和手机支付方式的普及,盗窃的方式也更加多样。在微信绑定银行卡支付后,可以通过设置指纹或密码“安全锁”、设置到账时间等方式增加安全性,同时保管好自己的银行卡和身份证,不在手机内存放证件相关照片,提高自我防范意识。
来源:泰兴公安微警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