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招远法院成功召开招远市某三家公司破产清算案件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这是招远法院首次利用网络平台召开债权人会议。除管理人、职工代表、债权人会议主席等少数人员在现场参会外,其他债权人均通过网络平台参加会议。
10月9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远支行以招远市某三家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招远法院申请进行破产清算。法院在裁定受理该公司破产清算案后,依法指定了管理人并通知各债权人及时申报债权。
由于三家公司的债权人众多,且遍布全国各地,为了提速兑现债权人合法权益,法院经商讨决议以网络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债权人会议。
在法院的监督指导下,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顺利完成了全部会议议程,表决通过了停止营业和财产管理方案、财产变价方案、分配方案、管理人报酬方案、表决方式的提议,为下一阶段的破产工作顺利进行奠定了基础。
网络债权人会议可以有效打破空间限制,节约时间和资金成本,推进破产案件依法高效审理。下一步,招远法院将充分借鉴本次网络债权人会议的成功经验,继续发挥破产审判职能,不断完善工作举措,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招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来源:招远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