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河北公安发布了“关于陈某志等涉嫌寻衅滋事、暴力殴打他人等案件侦办进展情况的通报”。
通报中,除了对本案的情况进行了介绍外,公安机关在侦办此案过程中还发现犯罪嫌疑人陈某志其他违法犯罪线索。陈某志等人还涉嫌哪些罪名,按照法律可能受到怎样的处罚?21日,上游新闻记者咨询了相关法律人士。
在公安机关的通报中,公安机关于6月11日将9名涉案人员( 7男2女)全部抓获。6月12日,经检察机关批准,9名犯罪嫌疑人被逮捕。
被害人就医后,远某(女,24岁)、李某(女,29岁)经医院检查无需留院治疗后自行离开;王某某、刘某某在普通病房住院接受治疗,目前伤情已好转。6月20日,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出具了司法鉴定意见书,王某某、刘某某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远某、李某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公安机关还列出了相关嫌疑人另外几条犯罪线索:
2015年12月12日,陈某志以追讨索要债务为由,指使刘某、高某、侯某亮、王某对商某凯实施殴打后非法拘禁,经伤情鉴定商某凯为轻伤。2018年9月23日,陈某志明知他人向其抵债的轿车为盗抢车辆,仍指使么某宇、范某松隐瞒事实将该车质押贷款14.8万元。2022年6月9日,陈某志、陈某亮、李某等7人在唐山某酒店实施网络赌博洗钱违法犯罪活动,涉案资金66.03万元。
上述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归案。此外,公安机关还发现陈某志、陈某亮、沈某俊、马某齐、李某等人其他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线索,相关人员是否涉嫌黑恶组织犯罪,目前正在加紧侦查调查。
重庆公孝律师事务所青年律师委员会主任徐斌认为,根据警方通报的内容与前期各种渠道披露的信息来看,案件是嫌疑人意图骚扰未果,进而殴打女性,其中两名伤者经司法鉴定为轻伤(二级),已达到刑事犯罪的立案标准。嫌疑人可能涉嫌寻衅滋事罪与故意伤害罪两项罪名,司法实践中一般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其可能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此外,事件中有群体参与共同犯罪的情节,需根据实际案情划分嫌疑人各自罪责的轻重。
2015年12月12日的线索中,嫌疑人以追讨债务为由殴打他人致人轻伤并非法拘禁,可能涉嫌非法拘禁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罪】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该线索嫌疑人的行为触犯两个罪名:非法拘禁罪与故意伤害罪,司法实践中一般以非法拘禁罪定罪处罚,殴打行为将作为从重处罚的量刑情节。
2018年9月23日线索中,嫌疑人用盗抢车辆进行抵债,并隐瞒事实进行质押贷款。接受盗抢车辆的行为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按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另外,嫌疑人隐瞒事实,用盗抢车辆进行质押贷款的行为,可能涉嫌骗取贷款罪或贷款诈骗罪。骗取贷款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贷款诈骗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将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022年6月9日的线索中,嫌疑人实施网络赌博洗钱犯罪活动,涉嫌洗钱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上游新闻记者 彭光瑞